㈠ 事实婚姻的认定有孩子如何解除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主张离婚,但女方主张的除外。孩子是无辜的,出于人道主义,建议你采取措施保证孩子的安全。如果感情确实破裂,您可在哺乳期过了一会协议离婚或则诉讼离婚。
㈡ 事实婚姻,男方巳亡多年,给孩子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资料
事实婚姻,男方以王多年给孩子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那你就是在当地派派出所起户口证明,因为你的孩子是一个人丈夫已经没了。可以用上当地起接受新证明。主要代办派出所去去证明。
㈢ 独生子女补贴有这条吗说是事实婚姻不给办补贴
独生子女补贴跟他们离不离婚还有住在哪里是没有关系的,如果你们之前有这个政策的话,是可以去领取的,不过现在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补贴,但是之前的应该还可以领吧,这个得问你们相关的当地部门。
㈣ 没有领证的事实婚姻影响独生子女认定
没有合法结婚证,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保障的,会影响到独生子女认定。
㈤ 90年以前事实婚姻现在是否可补办独生子女证
你好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流程:
1、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专办申请
2、区县或街办、属乡镇人口计生局审核有关资料
3、给予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受理机构:县人口计生局
办理地点:乡镇(街办)计生办
申办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因故遗失的,现要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并分别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新组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没有子女的;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独居,未再生育的;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夫妻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提交材料:
1、书面补办申请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原单位出示的证明,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出示证明;
4、再婚家庭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可能要相关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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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事实婚姻解除后可以领独生子女证吗
对不起,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你所解除的是非法同居。办不了独生子女证。
㈦ 事实婚姻有孩子,受法律保护吗
您好,首先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前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实婚姻效力等同于1994年2月1日之后进行结婚登记的效力,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之后未进行结婚登记即同居所生子女即非婚生子女,我国《婚姻法》以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有疑问请追问!
㈧ 事实婚姻有孩子的受法律保护吗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是在1994年以前同居的男女才算是事实婚姻,1994年以后同居的男女关系被称为非法同居。所以如果双方是事实婚姻,并且有了孩子的话原则上是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的,但往往也会有不想再生活在一起的情况,那么这时候孩子的抚养权由父母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就算父母离婚了但对孩子还是有教育抚养的义务。孩子还在哺乳期内的,离婚后应当由母亲抚养,哺乳期以后的孩子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抚养权有异议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判决;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有探望权,探望的时间和地点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则由法院判决;如果有一方在探望子女时危及到孩子的身心健康的,则法院有权终止该项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1、是以夫妻名义。2、是公开同居生活。3、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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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事实婚姻生的孩子
现在无
事实婚姻
一说,二人间是
非法同居关系
,无
婚姻关系
。但这不影响与孩子之间的父母与子女的法定关系,仍以婚内所生一样。其他财产以同居共财处理。
㈩ 事实婚姻生独生子女享受国家待遇吗
新婚姻法已不在承任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现在称为“非法同居”不受法版律保护。按规定权必须依法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才可以享受国家对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第一事实婚姻国家不认可,第二你无法提供证明手续办理独生子女证。所以不能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