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扣除个人所得税抵扣
如果子女年满3岁,即可享受”子女教育“附加项扣除,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填报-子女教育,按要求填列上传就可以了。
⑵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另一方能申报吗
如果存在赡养、抚养、扶养、供养关系,并实际有所支出的,就可以申报。
⑶ 独生子女个税专项扣除如何判定
楼主给出的信息不是很足,我们这样来讨论:
第一种情况
父母在离异前回,您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即答使父母离异后,由您一人赡养您父亲,也不能按照独生子女的标准来享受专项扣除,所以父亲再婚后生一女,一女随女方,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来享受。
第二种情况
父母在离异前,您是独生子女,如果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所以,您父亲这一方显然不符合独生子女的条件;如果您母亲一方只有您进行赡养,还是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标准的,否则就不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⑷ 请问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是夫妻双方都可以各自扣除父母,还是只能选择一方父母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男女双方可以各自扣除自己的父母,仅指自己的生身父母,男人不包含岳父岳母,女人不包含公公婆婆。
赡养老人申报不是按赡养老人的数量而是按照每月分摊标准额度分摊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除此以外的附加扣除还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均。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4)个税抵扣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1、如果你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则由你一人独享;
2、如果你不是独生子女的话,则有您和您得兄弟姐妹进行平摊,或者是大家一起协议如何分摊这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当然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比例;
(1)如果兄弟姐妹均摊则不需要书面协议;
(2)如果是大家协议分摊金额或者被赡养然指定分配比例均需要书面协议;
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相关专家介绍,赡养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围之列,但如果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是各自申报专项扣除。
⑸ 夫妻二人都是独生子女赡养四个老人,但夫妻二人只有一人工作,扣除多少赡养老人附加费
2000不够吧!最少都要4000,现在物价那么高。一种情况经济压力很大,最好你妻子可以工作的话,也叫她出去工作分担压力。
⑹ 个税抵扣是父母两个老人一共抵扣2000元吗
个税抵扣是父母两个老人一共抵扣2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第二十版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6)个税抵扣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权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⑺ 如果父母双全,个税扣除是多少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7)个税抵扣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倘若是因为没有按时报送或者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而致使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信息的下一个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并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中国境内的员工(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被派往国外工作,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可按规定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⑻ 两个子女,有一个入外国籍,个税抵扣能否按独生子女
两个子女,即便是一个入外国籍,个税抵扣不能按独生子女计算,因为有外籍的子女一样有抚养父母的义务。
⑼ 夫妻个税抵扣只能一个人吗
个税法六种专项附加扣除有很多种分摊方式,有的仅限纳税人本人扣除,有的可以由纳税人或其配偶选择一方扣除,有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各分摊扣除标准的50%。
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选择由夫妻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继续教育: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时,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符合大病医疗支出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方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住房租金: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赡养老人:符合条件的赡养老人支出,限独生子女或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扣除,不能由赡养人配偶扣除的情形。
⑽ 个税扣除赡养老人再婚是不是都不算独生子女
您好,独生子女一般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的孩子,也就是说,子女没有亲兄弟姐妹的,没有同父异母兄妹的。一般才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父母不因为离婚而改变与子女的关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是孩子的父母。且在其子女年满18周岁之前,也需要支付抚养费。因此,女方生育后二婚再生育的孩子,不算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因此,关于您的问题,不论是同父异母的兄妹还是同母异父的兄妹,都不属于独生子女。
2015年10月我国开放了二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实行二孩政策,如果第一胎为多个孩子时,就不能进行生第二胎了。目前,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并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也就是说我国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放开了三孩政策。
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影响其与独生子女的关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有保护、教育、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