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死亡房子拆迁,拆迁中的所有补偿是否子女都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他是有继承顺序的,父母都死亡了,三个子女都有继承权。
㈡ 父母有了拆迁款和楼房后子女们赡养费给不给
父母就算有了拆迁狂和楼房,子女们也要视情况,尽到赡养责任
㈢ 拆迁款父母有权利不给子女吗
希望您对问题进行抄补充
1、您父母袭手里是一套还是两套房?如果是一套房子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如果是两套房子,又是谁的名字?
2、你提出的你父母把你们当时住的房子卖掉,是你们小两口住的?还是你们和你们父母共住的?
㈣ 父母的房屋拆迁款,子女能平分吗
拆迁款是专款专用,用于解决一个家庭的后续居住问题。不解决其他家庭的居住问题,用于干别的更不行
㈤ 拆迁款父母有权利不给自己的子女吗
拆迁款是按你房屋持有人也就是这所房屋的户口所有人来给,所以这是可以不给子女的,给不给都是父母的权利。
㈥ 父母的房子拆迁后,现金补偿,子女买房能不能免
根据规定,抄以现行契税袭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㈦ 父母房子拆迁,对于子女众多的家庭应该如何分配
一、房屋拆迁子女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子女财产分配规定是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
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划减免等相关政策。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而且实践中,很多拆迁部门为了尽快拆迁,在执行政策时尺度不一致的情况非常多,因此案件处理中既要考虑该地区拆迁的统一的证词,又考虑个案的具体规定,分割时应尽量公平合理。
房屋拆迁子女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
如果安置房屋仅考虑面积因素,且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房屋亦未变更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补房屋差价,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
这里需要参考赠与房屋的情形。此种情况要注意子女在婚后对于房屋是否有装潢、翻建等情形,以确定另一方是否应当予以分割。
房屋拆迁子女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二、具体法律规定
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
这时应当考虑婚后拆迁安置时,是否存在着出资的因素,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问题。如果没有出资要考虑安置有无认可因素,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取得一定产权的,对这部分房屋产权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出资问题,只是房屋拆迁后继承承租的,离婚时双方都有承租的权利。
由于房屋的拆迁而使得某民事主体没有住所的,实施拆迁行为的主体,需要按照规定分配该公民安置房,此后该安置房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故而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协商该房屋的分配。一般协商的结果都是一方有产权,另一方获得补偿金。
房屋拆迁子女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现在社会拆迁补偿事项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毕竟拆迁款项是非常多的。很多家庭关于拆迁款的分割问题会大打出手。实际上如果说房屋是属于父母的,拆迁款项也应当由父母获得,至于分配给子女那么按照父母的意愿进行。
㈧ 拆迁款父母有权利不给自己的子女吗
我们先来不管你的父母是怎样的心理源那些并不重要,我觉得人首先要争气要有志气、为什么要依靠父母呢。父母辛苦一辈子那是他们干下来的结果,我们有双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这一切,父母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做到这一切、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难道我们的能力还赶不上我们的父母吗,我觉得你更应该从这个角度去考虑问题,再说了你是独生女啊、你的父母的房以后不给你还会给谁恩,首先你们应当努力不要去在乎这样的事情、活的洒脱些、特别是这个现实的社会之中找到自身的价值会更为重要。
㈨ 父母房子的拆迁款能只给其中一个子女吗
这个分配问题在于父母双方自己决定,法律无法干涉;以下仅供参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㈩ 父母房子拆迁做为女儿,有权要求分房吗,要是父母不给
你好,父母房子拆迁,作为儿女儿有权要求分房吗?要。是父母不给父母的房子。父母有权给谁?如果父母不同意,女儿要想要房子。是不可以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