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与子女共同买房子协议怎么写
我觉得协议应该这样写:凡是参与购房活动并出钱买房的所有人,先版达成一个共同协议权,把权利和义务及赡养老人的事情,达成一致意见。在签名这一栏内可以写父母的名字,也可以写所有出钱的人的名字。不论签名没有,但协议书必须人人一份,以备将来继承遗产时用。
❷ 与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继承问题
你说的来这个问题还真自复杂,因为该房产的权属不清。不过有一点很清楚:你的两个哥哥和你一样,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除非他们有法律禁止的行为。
一、你说房子是你和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就需要你拿出有关证据,用它来证明你出了多少份额。你如果没有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你的这一主张将得不到支持;
二、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一般就会被认定是你父母的财产,除非你和父母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就签订过关于房产的书面协议(如果经过公证则更好),否则法院也无法认定在购买该房产时你就占有份额,而你在购买房产时所占的份额则不属于被继承的财产范围。
三、如果你能够证明房屋是你和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而且能够证明你出了多少份额,在继承遗产时首先要把你出的份额划归你所有,然后把剩余的部分作为遗产,由你们兄弟遵照你父母的遗嘱分配或平分即可。
四、如果你不能证明该房产是你与父母合资共同购买,该房产则是你父母的遗产,你们兄弟则按遗嘱继承或按法定继承来分配。
上述为村夫的观点,仅供参考。
❸ 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写子女名字,双方能否私下协商共同拥有
可以啊,如果一家人都同意的话,只要把产权拥有人更改一下就可以了。不过,如果没有通过合法的修改,即便一家人都默认房子属于大家,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房子还是属于子女的。
买房需求很迫切。现代社会,几乎每一家都会面临买房的问题。除了家中没有房子需要购买居住的,其中大多数都是给孩子买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孩子刚刚工作不久,手里的存款不多,这就可能需要父母的帮助。这时候,在产权拥有人上就会产生分歧。有些家庭直接将房子的名字写上孩子的名字,有些家庭将父母子女的名字都填上,表示这个房子属于每一个人。
产权变动手续不少。如果决定更改产权,需要带上相应文件(地方政策不一样,需要询问当地情况)去办理,这其中少不了要缴纳各种费用,又是一笔额外的支出。所以,最初办理的时候,尽量将事情考虑周全,这样就不用费力又费钱了。
❹ 儿子和父母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在父母名下,起诉法院会怎么分配给儿子
既然是父母和儿子一家人的事情,最好关起门来解决彼此之间先协商一下。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是看当时是怎么商议的,是父母添钱给儿子买房子,还是儿子天钱给父母买房子,意义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前者的话那视为是父母对儿子的赠与,如果是后者的话就视为儿子对父母的赠予。也可以认定为是借款关系就是。看谁借给谁钱的问题了。
❺ 父母和子女各有一套住房,再共同买房算几套
子女已有一来套,算买第二套;源
父母也已有一套,也算第二套
如果写父母和子女名字,各一半产权的,也是属于第二套的。
第二套认定,是按照家庭为单位的,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子女已成年,子女第一次买房是首套,可以从房管局取得无房证明,也就是常说的首套住房证明。
❻ 夫妻及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 如何划分产权
《婚复姻法解释三》第七制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是双方出资的话,是按份共有的。按照出资额来分割。
❼ 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买房为夫妻共有
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李泳蓉 记者 季雨 王瑞 )一年中,三月四月被称为楼市销售旺季。在这轮“金三银四”里,相信有不少为人父母的,想要在经济上支持子女,为他们购置一套房产的。按照以往《婚姻法》规定,无论婚前还是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只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过,《民法典》实施后,如果给婚后子女买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有。
【《民法典》实施后】
父母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
无特别约定房屋视为夫妻共有
关于父母出资买房,2021年前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形:一种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种是,无论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约定。
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1062条也规定了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民法典实施后,对父母出资买房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大致可以归纳为:
1、男女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也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房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男女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则结婚后买的房屋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典型案例】
婚内买房父母“赞助”
离婚时被认定为借款需归还
在现实生活中,家人亲属经济支持买房的情况不在少数,亲属之间也很少有人会写借条。那么,父母为成年子女婚后买房而出资,在法院判决时,会怎样认定?究竟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呢?
案例一:
出资44万给女儿买房后小夫妻离婚
前丈母娘把小两口告上法庭追讨债务
小雪和丈夫阿鸿结婚多年,老公常年外地跑,家里的事情都是由她来打点。几年前,小雪在广州中心看中了一套房,无奈当时手里的钱不多就打住了,妈妈王姨见此,便跟女儿说自己可以帮她出资44万元付首付。买房的事情阿鸿也同意,小雪为免弟弟不高兴,于是根据划款时间,向妈妈写了三张借条,共计借款44万。
短短几年时间,小雪买的那套房子,市场价从160万元涨到了228万元。不想,小夫妻俩因感情破裂到法院办理了离婚和财产分割手续,而上述房屋他们二人要求各分114万元。王姨得悉此时感觉自己亏大了,于是便把女儿和阿鸿告上法庭,要求追讨44万元欠款。
法庭上,阿鸿表示自己完全不知小雪向妈妈借款一事,认为那是王姨的无偿赠与;而王姨提供的借条仅有小雪一人签名,并无自己的名字。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中国社会,子女买房父母资助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该笔资助款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难以厘定,应属性质待定的状态,并要根据证据、社会习惯、公平等多重因素综合评判。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款项属借款性质,判决小雪和阿鸿向王姨偿还借款44万元。
案例二:
为子女婚后买房出资30万
法院认定为借款需归还
2021年,南通海门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项某夫妇婚后买了一套房,项某的母亲林阿姨出资3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谁知不久后,项某夫妇离婚了,而当时买房的30万,二人并没有还给林阿姨。住房就登记在女儿和前女婿名下,林阿姨认为自己年老体弱身体多病,也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女儿和前女婿归还她的出资款。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认定30万购房款属于借款,判决两被告归还林某30万元本金。法官表示,虽然夫妻是否离婚、或是否写过借条,都不会改变出资款的借款性质,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父母出资时最好对款项性质进行明确约定。
【律师建议】
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
最好提前签署相应的协议
民法典实施前,一方父母想给自己子女单方买房,只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即可。然而民法典实施以后,这招不管用了。那么,若是父母想资助子女婚后买房、买车,又想避免财产损失,应该怎么办?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表示,建议最好以下两点:
1、在子女结婚前给孩子买房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畴,其中就包括了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如果父母希望给子女的财产以后不会被拿来分割,则应该在孩子结婚前把财产赠送给孩子。只要是在孩子登记结婚之前购买而且只登记您孩子个人名下,离婚是不分的。因为这代表父母是将房、车赠送孩子个人的,与其日后的配偶没有关系。未来即使孩子们要分手要离婚,这些财产也属于孩子个人的,不用进行分割。
2、结婚后赠与财物给子女,需与子女签署相应的协议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之规定,如果没有相应的协议,则婚后父母出资支持子女购买的房屋将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有明确的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
所以,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希望支持子女的房屋仍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的话,则需要与子女签署相应的协议,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该出资/赠与系对XX单方的赠与,与其配偶无关”。如果没有协议,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们一旦离婚,则该份出资购买的房屋也要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