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以前有,现在鼓励生育二胎,可能已经没有了,以你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为准,可以咨询他们
② 关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因此,说成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并不编确切,我国也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的国家。
③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
虽说你的提问说的不是很清楚,但我就来个“假设”回答你吧:如果你们夫妻生育过第一个孩子,在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前提下,经过当地计生部门审批生育了第二个孩子,而第二个孩子生下后没能成活,那么,在你向当地计生部门承诺以后不再生育的话,我认为当地计生部门应该为你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有,如果我这儿说的正是发生在你们夫妻身上的事实,那么,你们可以向当地部门问明不为你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理由。如果为你们办理此事的是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那么,你们可以向县级计生部门提起申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④ 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不可以享受多生一个小孩优惠政策。建议你网络下你们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里面有详尽的规定。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⑤ 计划生育政策与独生子女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种。 从概念上说计划生育政策是大概念,独生子女政策隶属于计划生育政策。
⑥ 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
一、什么是计划生育?
1、计划生育的基本概念
计划生育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后,为了适应自然环境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自觉地在全社会采取的调节生育的行为。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妻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计划生育的涵义
计划生育包括两个涵义:
(1)对国家或地区而言,政府应依据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政策,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指导,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生存环境相适应。
(2)对家庭或夫妇而言,育龄群众应考虑自身和家庭其他成员以及后代的权益,自觉而负责任地行使计划生育子女的权利,以实现对国家、社会、家庭以及子女的责任。
我国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这是对国家和社会而言的;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是对家庭和夫妇而言的。
3、计划生育的内容
我国计划生育的主要内容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一般在城市你生一个是不用结扎的,只有你生第二个都就得结扎,从我个人而言,我觉得这样做不是很妥当。这样是对女人身体上的伤害。
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有哪些
1、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2、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3、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4、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5、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6、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7、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8、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宣布“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9、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从上文关于什么是计划生育的介绍中,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计划生育是以促进人口、经济以及环境协调发展所设定的,而且每一位公民都必须自觉的调节自身的生育行为,这样才能有利于社会的人口发展,才能使资源分配的更加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