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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可不可以不填共同赡养人

发布时间:2021-10-28 11:01:16

1. 个人所得税软件中赡养老人信息填写,非独生子女共同赡养人用不用添加谢谢

个人所得税软件中非独生子女共同赡养人用添加。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例如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可以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1)非独生子女可不可以不填共同赡养人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app赡养老人填写步骤

1、启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个人中心

2. 个税共同赡养人可以不填吗

必须如实填写。
因为共同赡养人的数量决定个人可以扣除的额度,一般是每月2000元平均分摊。如果不是共同赡养人平均分摊,而通过约定分摊、指定分摊方式,需要共同赡养人大家签订书面协议才行,而且个人分摊最高为1000元,大家共同不得超过2000元。

3. 条件为非独生子女,但其中一人无赡养老人能力怎么办

哎,我家也是这种情况,准备明天去税务局问问

4. 非独生子女独自赡养老人怎么填

个税App中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分为均摊和指定分摊两种。如果赡养人不超过2人,填均摊。如果赡养人超过2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均摊或指定分摊。

5.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税务部门是有明确答复的: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回女赡答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话,2020年可以按独生子女来享受2000每月的

6. 非独生子女可以一个人赡养老人扣除个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 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 的扣除额度,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非独生子女是 不能 通过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方式独自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

相关问答: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

答:不可以。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是否可以最高某一个子女可以扣2000元?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因此,非独生子女是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的。

7.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表中,非独生子女的,共同赡养人信息是必填项吗

是必填的。来

一个纳税自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7)非独生子女可不可以不填共同赡养人扩展阅读:

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8. 非独生子女(2个子女)共同赡养两位老人,如果是平均分摊,每个子女每个月扣除额度是

不管是一个还是两个老人,最多都只能是1000元。

9.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一个人来扣除,可以吗

不可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第二十二条(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非独生子女可不可以不填共同赡养人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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