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怎么领
独生子女费一般在八十年代,只要求生一台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以后,是由单位在工资中每月发给独生子女补助费的,(各地标准不同,一般在6-8元/月不等)....到了九十年代中末,计划生育政策有变动,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只能生育一胎,因此就取消了独生子女补贴费,(根据情况,如果你爸爸从来没有领过独生子女补助费,可以申请要求单位补发以前的独生子女补助费的)...你可以到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去咨询一下,当面了解最好,(供你参考)
B.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每月10元。
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发证部门开具的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权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居民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应如实提供有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准确及时掌握独生子女父母就业变化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明。
居民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主体应随之变动。经本人提供情况,原发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自接到转移单之月起继续发放。
C.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内保健费容。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D.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怎么领
1、天津市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发证部门开具的《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农村居民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E. 天津滨海新区独生子女费给多少钱一年
现在独生子女费是一个人每月五元一年六十元
F. 天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领钱是真的吗
在天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领到四笔钱!加一起至少6000元。
G. 天津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自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之后,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也不再发放内独生子女费。
按新修改的《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1、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尚未休晚婚假的本市户籍公民,仍可按原《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
3、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本市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H.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怎么领我们以年满60了一班工人退休能领独生子女费吗,去哪领。
全国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开二胎后就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制度,在此之前已经享受到的可以继续享受。
I. 天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带什么东西
身份证和户口本
J.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7一个月发多少钱
独生子女费发放来新规定:
1.属于城镇源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保健费。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