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的财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子女的财产父母是可以继承的。
2. 父母的财产如赠予他人,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 父母的财产每个子女都有权利继承吗
继承权男女平等每个子女都有份,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建议法院起诉,但你的知道有多少钱,不然会被他私吞一部分。
4.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有的,父母和子女互相为对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请问在法律在有没有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说法
父母同子女一样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所说的意思是遗产只继承给父母而不继承给丈夫吧?这样就需要自己立一个遗嘱说明房子只继承给父母,立的这个遗嘱可以拿到公证机关去公证,如果不公证只要立遗嘱的程序是合法的那遗嘱也是有效的。如果自己不立遗嘱,死亡后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父母丈夫三个人均分房子。
6.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的资产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从法律规定来讲,在子女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若有遗产,父母是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份额的。如果所有的房产都是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的话,父母是无遗产可继承的,如若是子女的个人财产或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父母及孙子都有权继承相应的份额。如果是继承遗产的权利受到侵害而又无法协商的话,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后,走诉讼程序,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7. 父母离婚后,父母可以继承子女的财产吗
父母离婚,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变,当然可以互相继承遗产。
8. 配偶的父母有权利继承子女的财产吗
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9. 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吗,份额是多少
子女过世没有遗嘱,父母有权继承。一般是均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