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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见死不救

发布时间:2021-10-26 10:37:37

Ⅰ 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或不孝的实例,最近发生的!灰常急!

近日,记者在农村采访时,部分村民反映,有的子女拿了征地补偿款后,自己在市区购买了高档住宅,而让老人住在破旧不堪的旧屋子里。有些子女平时对父母百般殷勤,只要一涉及到钱,则个个成了困难户,连父母生病都不肯拿出钱来治疗。这些不孝子女的行为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实例一

儿子用补偿款购新房 父母成了“空巢老人”

今年上半年,石门镇一名姓张的村干部在一次村民走访中发现,有一户以前人丁兴旺的家庭,老屋里突然之间只剩下了两位70多岁的老人。原来,子女在拿了征地补偿款后,自己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而将年迈的父母丢在了家里。“一开始,我们以为老人的子女会经常来看看他们,但现在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儿子和媳妇才来过两次,有时老人想看看孙子,多次打电话去,但这个小小的愿望也很难实现。”这名村干部说,老人儿媳的口碑在村子里不太好,跟婆婆之间经常会有小矛盾发生,“但是不管怎样,父母已经70多岁了,经常回来照顾照顾也是人之常情。”但事与愿违,儿子、媳妇搬出去住后,没有重大事情,他们是不会回老家的,这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另一名村干部说,儿子、媳妇搬出去住后,老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两位老人来做。今年夏天,一场雷阵雨将老屋内的保险丝烧断了,为了能尽快用上电,老人只好去找村里的电工,不幸在路上被一条野狗咬了一口,几个懂些医学常识的村民建议他连夜赶到市区打狂犬疫苗,于是老人赶紧给儿子打电话,想让儿子来带他去市区治疗,没想到儿子称自己在外面吃饭,过会再打电话,结果老人等了一个晚上,也没等到儿子的电话。邻居沈老伯说,自从老人的儿子、媳妇搬出去住之后,两位老人十分孤独,以前还会到邻居家串串门、聊聊天,现在晚上7时不到就关门睡觉。不少村民气愤地说,儿子、媳妇买房的钱,很大一部分是老人的征地补偿款,在买房时前一个“爸”后一个“妈”,一旦买好了房,就对老人不闻不问,就连节假日,家里也只有老两口。

实例二:

生了3个子女 父母生病时谁都不肯出钱

崇福镇一户农家,三代同堂,平时关系也算融洽。这个家庭的当家人是一名姓朱的60多岁的老人,他与老伴共育有一子两女。两个女儿都出嫁了。朱老伯夫妇一直以来都是做蔬菜批发生意的,每天几乎天不亮就要出门了,10多年下来老两口疾病缠身,但是为了能给儿子攒钱办个风风光光的婚礼,他们的病能熬则熬、一拖再拖。村委会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96年两个女儿出嫁时,朱老伯夫妇准备的嫁妆在村里算得上很体面了,拿出了老人一半的积蓄。2000年春节过后,二十七八岁的儿子跟女朋友又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农村地区的规矩是娶媳妇必须造房子或是买房子,为此老两口用剩下的一半积蓄造了一幢婚房。女儿、儿子都成家后,老两口也算是了却了心事,一家人之间倒也融洽,儿子、媳妇待他们还算不错,两个女儿也会隔一段时间来看望一下,每次过来,老两口都会给两个外孙一些零花钱。然而,不幸的是,正当心头大事都已完成时,老两口长年积累下来的病像是“决了堤”一样一下子爆发了出来。“看病花的钱都是老两口自己平时省吃俭用省下来的,前几次住院,儿子女儿倒都来看望,但当老人自己的钱花完时,女儿和儿子都很少来看他们了。”

一村民告诉记者,老人的钱花完后,曾几次向子女提起过“借”点钱将病彻底治愈,但没有一个子女肯“借”钱给父母。村民们认为,以前子女这么“孝顺”,是因为老人身上有“钱赚”。一村民透露,朱家养的宠物狗生病时,老人的儿子还带它去镇上看病,现在老人的地位连狗都不如。

虽然疾病缠身,但为了生存为了维持家庭的开销,老两口仍然在做蔬菜生意,老朱生病时,老太太出去卖菜赚钱,老太太生病时,老朱出去卖菜赚钱,老两口艰辛地过着日子。

问题症结

清官难断家务事 舆论缺乏约束力

“这只是两个比较典型的不孝事例,其实不管在农村地区还是城市里,子女不孝的情况都存在。从这两个事例来看,它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两个家庭的老人都不是因为贫困导致吃不饱,够不上困难户、贫困户,所以一些政策上的优惠措施很难享受到;二是两个家庭的老人都有子女,他们之间产生的问题只是‘不孝’引发的,没有达到虐待的程度,虽然知情人对这些不孝子女的行为议论纷纷,但这种舆论往往没有多大的约束力,而村委会或政府部门也只能采取教育的方式来唤起子女的良知。”崇福镇一名从事多年调解工作的资深调解员认为,像这样的家庭问题,政府部门其实很难插手,清官难断家务事,政府部门所能做的也是教育工作,但这种方式起不到很大的作用。

记者感言:近些年来,在我市农村地区经常会听到或看到一些关于子女虐待老人、不愿赡养老人的事例,有些子女甚至拿了征地补偿款自己购买了新房,让老人住在破旧不堪的旧屋里。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的今天,如何保障这部分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全社会共同探讨。

其实,子女不孝只不过是道德观念上产生了偏差,要想子女今后善待自己,就一定在子女小的时候做好他们的道德教育工作,一个对别人有爱心负责任的人,相信对自己的父母也是同样如此,孝就是一种爱与责任的表现。

Ⅱ 我父母爱我,但是对别人可以说是见死不救。这样的父母我要赡养吗

普通人(无法定义务的人)遇到这种情形是没有救助义务的,所以就谈不上判刑. 但如下情形除外:1.有特定身份的人.如:警察,医生, 等.2.有法定监护和抚养义务的人.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遇以上情形不实施救助就是法律上的不作为,是要判刑的,因为已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是被救人的女朋友或男朋友,遇到上述情形,因他们在法律上没有法定义务,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不能判刑.救与不救只是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Ⅲ 子女自杀父母不给予抢救算不算故意杀人

有义务的人见死不救就涉嫌故意杀人
得看当时父母对子女有没有义务,通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才有抚养义务,不过义务并不单指抚养义务,比如两个人争吵,其中一人自杀,另一人都有义务

Ⅳ 车浩:对父母“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吗

见死不救是一种不作为。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要求是法律性质的义务,并且要求其内容是积极行为。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拒不抚养、赡养的行为,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等等。(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等可能导致行为人负有实施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成年人带着儿童游泳时,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Ⅳ 我恨我的父母,我恨我的父母袖手旁观,见死不救,我恨我的父母在最关键的时候,明明有能力却不救我

怎么会有如此的不满情绪,是怎么回事呢?一般来说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哪怕自己省吃俭用也不会让自己的儿女受委屈,此事也许事出有因吧!

Ⅵ 父母会见死不救吗

首先你的父母对你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你有危险他们肯定是不带犹豫的第一时间出现,假如他们有危险对于玩醒了的孩子来说肯定也是绝对要救得。当然畜生除外。

Ⅶ 父母对子女见死不救是故意杀人罪吗

如果子女已经是年满18周岁就不是故意杀人罪。

Ⅷ 对母亲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一般认为公民对于直系亲属是有救助义务的,如果有能力而不作为的话,那就构成不作为犯罪。有能力救而不救这是前提条件,如果无能力那就不构成犯罪。

Ⅸ 父母生病子女见死不救是否犯法

肯定是犯法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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