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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财务纠纷和子女

发布时间:2021-10-25 14:58:43

① 债务纠纷与子女有关吗

一、债务纠纷与子女有没有关系
从法律角度讲,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只要是成年人而且精神正常,父与子都有资格,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债务,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债主只有权向欠债人索要,而无权向欠债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张。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因为与欠债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或子女就有还债的义务。
所以,“子债父还、父债子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我国《继承法》第33条也规定了:“继承人继承遗产负有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人实际获得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有以下情形的,父母欠的债务是由子女偿还
(一)父母生前经营活动所欠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规定。经营活动所欠债务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2)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二)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规定,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有无遗产,一律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分担偿还。

② 父母的债务会影响子女吗

会,很多父母的债务都会算到子女的头上,因为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个家庭

③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

您好,我国法律并没有 “父债子还”的规定,即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并没有清偿的义务,但也有例外情形,下面分情况分析:
(一)子女并不负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
父母在世,子女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子女无需负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合同的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只对借款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在债权债务双方变更了协议或者是他们之间的债务与子女有关系,否则父母债务只属于个人债务,子女并没有偿还的义务。
(二)子女可能承担父母的债务
在父母死亡发生遗产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子女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与缴纳税款,超过的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限。如果子女放弃继承,则无需对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法定偿还责任。
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法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④ 父母欠债和子女有关系吗

首先,父亲的债务,儿子是没要义务要偿还的。
其次,若父亲在欠债期间,为儿子购买房子,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用房子偿还债务。
还有,撤销权应该在债权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条:《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⑤ 父亲欠债被起诉,对子女有影响吗

如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对子女是会有影响的,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5)父母的财务纠纷和子女扩展阅读:

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⑥ 父亲欠债被起诉,对子女有影响吗

不影响。你们欠债基本上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这个情况是不影响你的儿子的前途。不过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要因为这些事情影响你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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