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婚了,还能领独生子女费么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
依法结婚后生育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保证不再生育,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女方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五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给予相应待遇;
(二)单位分配住房、按规定购买住房或划分宅基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三)独生子女入托(园)、入学、就医、招工等方面,应优先照顾。
(四)农村在社会救济、扶贫、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应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
(五)独生子女父母是职工的,按规定年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的;可各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加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的基本工资。
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的农民夫妻,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第三十七条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夫妻,自愿只要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除享受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外,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三百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给予相应待遇。
第三十八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出: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无业居民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承担;
(四)个体工商业者,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承担;
(五)停薪留职人员,有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承担,无接收单位的由原单位承担;
(六)农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三十九条
提倡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和双方家庭养老保险以及有关计划生育的其他种类的保险。
第四十条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㈡ 爸妈离婚。我18岁后。爸爸再婚生个妹妹。我还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爸妈离婚了,你18岁后,爸爸再婚生了个妹妹,我觉得你不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因为你的爸爸和他的夫人生了一个孩子了,所以不能称为独生子女
㈢ 独生子女父母离婚后,现又再婚,子女判给男方,我再婚他有一子,我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不可以的,因为他也有一个孩子,所以你不属于独生子女了,这个有归规定的。
㈣ 独生子女光荣户离婚后父母还享受免交医保的待遇吗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一对夫妻承诺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证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政府给予奖励。独生子女证是孕给一对夫妻的,独生子女费也是发给一对夫妻的,不是发给个人的。夫妻离婚了,这对夫妻关系也不存在了,因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就作废了。
㈤ 女方离婚前有三个孩子,再婚后就有一独子,现在老人都60周岁了是否能享受国家对独生子补助政策
你都享受了独生子女的待遇了为什么不给呢,这个发放很机动的呵呵。。看看你什么态度了。。如果你理直气壮的。。据理力争的话,应该给的。而你是你父母婚内的独生子女。。所以你父母应该享受到的。
㈥ 独生子女父母离婚后在退休时能否享受国家的优待政策(急)
办理退休手续不管退休申请人的婚姻是否离异。
你可以同样享受增加养老金总额5%的待遇。
持《独生子女证》办理退休手续即可。
㈦ 离婚了,我还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只要你还没有有其他小孩,都是享受这一政策待遇的。
希望得到你的满意哦
㈧ 请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离婚家庭享受有关侍遇
离婚以后不再婚的或是再婚没有在要孩子的。应该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再有就是再婚双方都有子女的也不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
㈨ 有独生子女证父母离婚了父母户口都不在村里的能享受拆迁待遇吗
拆迁待遇是看户主也就是房屋的主人的,不是看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以及村户口等其他的,是看房子主人是谁以及户口本上有谁
㈩ 独生子女的父母都能享受什么待遇
每月有个补贴,多少年来,一直是5元。放开二胎后,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