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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房屋财产和父母有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1-10-25 03:55:50

⑴ 父母离婚后,父母可以继承子女的财产吗

父母离婚后,父母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财产,看孩子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版
规定是死者权有遗嘱前提,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死者无遗嘱指定他人专门继承前提,死者父母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⑵ 关于父母离婚子女和财产的问题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本人已成年,但是父母在八年前的离婚协议中有过一条规定我享有父亲房产的一半权益。”协议离婚之中的财产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还是夫妻间个人财产?
2、“如今,若父亲不同意,可否根据这项条款分得一半产权?”该协议有效,但要看具体明确为赠与协议或是附条件协议!
3、如果是赠与协议,不动产权所有人有权在变更之前撤销赠与。如果是附条件的协议,如果该条件成立之时,你就可以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离线留言!

⑶ 父母离婚他们有一套房产,这个房产跟我有关系吗

你可以详细的看下新婚姻法的规定。
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若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 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 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 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2.写父母的名字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 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 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4.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5. 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 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⑷ 子女离婚,父母的财产有影响吗

产权不在夫妻双方名下,不能分割,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

⑸ 两夫妻离婚的话财产分配和男方的父母与儿女有关系吗

俩夫妻离异,协议分割属于两人婚后共有财产,和双方父母无关,
但是,如果牵扯到双方未成年子女抚养,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多分共有财产,或是得到全部婚后共有财产。当然,这些分割选择细则,需要夫妻俩达成共识,双方认可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才可以有效。最好是做个公证!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014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详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财产结构出现了多元化,尤其是房屋和股权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股权等的分割上。下面就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些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⑹ 请问,父母离异,那么子女的财产是否也纳入父母财产的分配范围内呢

应该不受限制,因为首先,房产在儿子的名下,房子的所有权是儿子,其次母亲出钱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就是把房屋赠与给儿子了。

⑺ 父母离婚后,子女遗产是否父母双方都有权继承

1、“父母离婚后,子女遗产是否父母双方都有权继承?”:是。因为父母对子女财产的继承权与子女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都是基于血缘关系,与父母是否离婚、解除身份关系无关。

2、“女儿去世后,父亲是否有权继承该套房产的一半?”:是,父亲有权继承这房的一半。

3、补救方法是:
(1)让女儿写下遗嘱,声明将来她所有的遗产都由母亲一人继承;或者此房只由母亲一人继承。
(2)如果母亲只是想将来收回买房的钱:可以让女儿写下借条,金额等于购房款,并写明在她去世后偿还,也可以约定利息:这样在继承遗产时会先行偿还购房款和利息。

⑻ 房产在家长名下,子女离婚之后房产属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引言:如果房产在家长名下,子女离婚之后,那么是不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呢?这个问题就需要慎重的考虑,因为本身房产这上面如果是家长的姓名的话,那么家长就有义务将自己的我想合理的划分。就算自己子女离婚之后,那么房产上面也不是子女两个人的名字,所以就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家长想要将自己的财产遗传给自己的孩子的话,那么也可以走相关的法律程序,本身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他就是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了解到其他的情况,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咨询朋友

通过之前几个朋友也能够了解到,如果房产税在家长名下的话,那么最后离婚之后没有收到家长的监护。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因为本身财产问题就是因为一直以来受到大家关心的。但是也会有相关的法律进行维护,这样才能够让现在的社会能够更加的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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