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独生子女护理假"为何发了文却没有下文
2018年8月2日报道,近日,四川、河南两省分别出台或修订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这项涉及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政策目前已在全国9个省份推行。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项假期的实施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不知道、不敢请、请不了的现象突出。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项政策一直悬在空中?护理假落到实处还需迈过几道坎?
推动政策落地:既要激励也要惩罚
受访专家认为,要让更多独生子女依法依规享受到假期,还需要从政策细化、激励及执行层面予以更多保障。
首先,进一步细化政策,确保护理假落实有据。郭战平建议,应对独生子女身份确认、父母住院情况、外埠独生子女请假途中时间如何计算等问题作出统一的细化规定。刘俊海认为,可在地方性法规施行一段时间后,对其效果进行评估,并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
其次,研究制定相关税收和补贴政策。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丹丹认为,消除或减轻企业因执行护理假而造成的成本增加问题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可通过税收调节等方式,弥补企业额外增加的人力成本。
最后,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于丹丹说,促进政策的落实还应该明确具体的责任监管部门,可以由工会或民政等部门负责监督各企事业单位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有企业违反相关法规,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进行惩处。
来源:新华视点
『贰』 徐州🈶️独生子女护理假吗
没有,徐州现在已经没有独生子女的护理假了,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取消掉了,所以即使在徐州也是没有这种独生子女的护理假的
『叁』 江苏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照顾父母有没有护理假
我们江苏也应该有独生子女护理假。独生子女太无助了,当父母生病住院时。
『肆』 哪个省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在11月28日举行的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自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其中第二十四条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而在今年8月举行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上,社会各界对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时长问题再一次进行讨论,提出:“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5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低于5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伍』 劳动法必须要有独生子女证才有护理假吗
部分省份的确是这样的规定的,必须要独生子女的,男方才能享受护理假的,例如《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就有这样的规定的。
『陆』 浙江什么时候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为什么迟迟不实施
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什么时候实施?为什么迟迟不实施?
这位知友,到目前为止,浙江省还未有相关办法出台,请您看近期浙江媒体报道:(节选)
虽然全面二孩时代已经到来,但独生子女及家庭在我国仍然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独生子女总量约1.5亿,生活在独生子女家庭的人口有将近4.5亿。最早一批独生子女父母目前已年逾六旬,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看护压力与日俱增。
记者查阅《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发现,我省并未对独生子女护理假有相关规定。其中仅第十一条规定提及:“赡养人及其配偶和家庭其他成员应当在生活上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应当承担护理的责任;赡养人本人护理有困难的,应当请人代为护理。”
记者也向相关部门询问独生子女护理假问题。省人社厅回复时表示,目前,我省现行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政策文件中,尚未有关于“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的规定,并且目前也未打算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省卫计委表示,“目前并不清楚独生子女护理假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杭州两会上,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应健提交了一份《关于杭州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的建议》,呼吁让独生子女安心尽孝,放个护理假。
无独有偶,在2017年省两会上,时任台州市政协副主席张正煜早就提交过一份《关于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建议》。《建议》提到,“中国约有1.5亿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很现实的‘四个老人一对夫妻’的压力,而且很多问题不是靠钱可以解决的,比如老人生病需要照顾,能不能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张正煜认为,独生子女政策从1980年开始实施,到2016年退场,已经有整整一代人是独生子女,他们没有兄弟姐妹帮衬,而且很多人的父母都已经迈入老年。怎样才能让这些独生子女兼顾事业与亲情?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沉重话题。
『柒』 哪些省份明确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据报道,日前黑龙江明确了本省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天数,至此,全国至少已经有回6省份正式出台答了此类政策,多数省份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的“护理假”天数在10到20天不等。
相关人士表示,“独生子女护理假”有法律依据,符合规定的人群有权依法申请,在制定该政策时,民政部门也征求了人社部门的意见,一旦独生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申请该假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时,可以依法申请人社及劳动部门介入协调。
希望独生子女假可以得到贯彻落实!
『捌』 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什么时候实施为什么迟迟不实施
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什么时候实施?为什么迟迟不实施?
这位知友,到目前为止,浙江省还未有相关办法出台,请看报道:
虽然全面二孩时代已经到来,但独生子女及家庭在我国仍然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独生子女总量约1.5亿,生活在独生子女家庭的人口有将近4.5亿。最早一批独生子女父母目前已年逾六旬,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看护压力与日俱增。
记者查阅《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发现,我省并未对独生子女护理假有相关规定。其中仅第十一条规定提及:“赡养人及其配偶和家庭其他成员应当在生活上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应当承担护理的责任;赡养人本人护理有困难的,应当请人代为护理。”
记者也向相关部门询问独生子女护理假问题。省人社厅回复时表示,目前,我省现行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政策文件中,尚未有关于“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的规定,并且目前也未打算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省卫计委表示,“目前并不清楚独生子女护理假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杭州两会上,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应健提交了一份《关于杭州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的建议》,呼吁让独生子女安心尽孝,放个护理假。
无独有偶,在2017年省两会上,时任台州市政协副主席张正煜早就提交过一份《关于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建议》。《建议》提到,“中国约有1.5亿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很现实的‘四个老人一对夫妻’的压力,而且很多问题不是靠钱可以解决的,比如老人生病需要照顾,能不能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张正煜认为,独生子女政策从1980年开始实施,到2016年退场,已经有整整一代人是独生子女,他们没有兄弟姐妹帮衬,而且很多人的父母都已经迈入老年。怎样才能让这些独生子女兼顾事业与亲情?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沉重话题。
『玖』 江苏省独生子女有什么优待政策
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且落实有效节育措施的,可领取《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年可领取不低于四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优惠和照顾。
第二十六条 独生子女父母是双职工的,奖励金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属职工,一方属纯农业人口或城镇待业人员的,则全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前款奖励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费项目中列支;农业人口在乡(镇)统筹费中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是个体工商户的,奖励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个体工商户中统筹解决。统筹标准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七条 凡领取《独生子女证》,按规定年龄退休的职工,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9)江苏省为何没有独生子女护理假扩展阅读:
奖励内容
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