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在香港子女去探亲能呆多久
可呆3个月,3个月后回来能马上再签,但探亲签注,一般规定1年只批准最多3次,而且香港入境处也不允许利用探亲签注在香港长期居留,官员有权可在你入境时批核缩短停留香港日期
2. 子女照顾父母定居香港需要多久才可领单程证
我当年用了11个月,算快的了,主要不需验DNA,一般都需1年左右,如要验DNA等流程就1年半左右。
3. 子女在香港读书并有了工作,住满7年可以获得香港正式居民资格,以后他父母可以到香港帮他带孩子吗
父母可以申请探亲,3个月一签。有点麻烦。我朋友的父母就是轮流去。
再不然如果是独身子女,父母超过65岁,可以申请依亲签证。
4. 独生子女在香港取得绿卡父母可以在香港逗留多少时间
有三个月时间。等父母六十岁了,可以移民香港亲人投靠。
香港唯一不好,就是住房太狭小了,其他都还让人舒适。
5. 一般父母去香港探亲,最长可逗留多久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子女为香港居民,父母探亲最长3个月。
去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去申请探亲即可。。不麻烦的!
6. 父母在香港已经六十五了,而我是超龄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在香港工作,照顾吗
如果父母均在香港定居且超过60岁,且其无在香港的其他子女,那可以申请一名内地子女赴港定居照顾
7. 子女香港工作签证,父母可以申请探亲签证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申请的,一个月期限,一年可以有三次申请机会
8. 子女在香港工作,中国的父母去探望最多能住多久
看子女有没有取得香港居民的身份了,如果还是大陆户口,最多只能逗留7天
9. 儿子靠父母来香港定居需要多久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须知 2009年9月23日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指结婚证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申请条件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的,指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其中第(二)项还包括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证明,第(三)项还包括父母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3、属于申请条件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指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上述第1、2项规定的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子女与父母关系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作为夫妻团聚类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类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人需提供其由即将或者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申请人或者港澳关系人属于收养子女,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l日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指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申请人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机构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公示 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达到审批分数线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事由、得分等情况,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的手续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批准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决定后,将为申请人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申请人提交的户口注销及居民身份证缴销证明,发给申请人《前往港澳通行证》。 《前往港澳通行证》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使用有效。 五、证件的换发和补发 因《前往港澳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的,应向原申请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换发或者补发证件的申请。证件遗失、被盗的,提交书面声明,损毁的须交回证件原件。 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未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需重新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前往港澳通行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香港入境事务处,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重新为申请人签发的“居留权证明书”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六、证件收费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取证件工本费50元 七、注意事项 (一)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请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四)申请人和拟团聚的港澳亲属应按要求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询问和现场采集面像。 八、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 84465490 96897 95000100 (自动台 )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 http://www.sz3e.com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九年九月
10. 父母投靠子女定居香港要多久时间
无依靠老人投靠香港子女的。必须是子女中没有内地户籍的。而且必须是孤寡老人,即没有配偶专,没有属子女的。。。
所以,虽然有一女远嫁其他省份,不过仍然有内地户籍。。所以不符合申请。。。
我舅母之前就试山手卜过,她母亲跟你情况差不逗穗多,而且我舅薯如母的父亲已经过身,,,但是仍然不符合要求,有熟人都走不到後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