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武汉独生子女补贴(退休后)政策是什么
在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的,生育独生子女的享有提高退休费5%的政策。
在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提高退休费5%的政策已经取消了,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优惠政策了。
㈡ 问武汉市独生子女3500奖励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1年1月1日以后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加发5%退休金或补充养老保险计生奖励)。
申请奖励的人员要填写《武汉市国有、集体企业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向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㈢ 城市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怎么样
2016年1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二胎证策,独生子女费还会继续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新的法律规定中,为了完善人口的发展的长期战略,目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全面实施二胎政策和修改计生法和其他生育政策的相关联的配套规定。
独生子女政策
对于这次全面实施二胎证政策以后,对于现在的独生子女政策的一些奖励和扶助家庭的一些政策是不是要做一些新的调整,也是在二胎之后又一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
独生子女奖励拟继续
在国家提倡夫妻双方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你要是还是终生坚持一个孩子的话,国家还是会给你夫妻二人颁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若是获得独生子女证书的的夫妻二人按照国家、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应该获得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父母的奖励措施由其单位落实和一些相关的单位执行、独生子女若是发生了其他的意外,比如发生了意外事故、伤残和死亡等一系列的问题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记性扶助。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㈣ 武汉市独生子女补贴
以前是每月10元,现在新政策好象不是这样.听说每年有1000多.但怎么办的我也不知道,我也在找当地政府询问.等我问好了.再告诉你.呵呵...
㈤ 武汉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补助费问题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独生子内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容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关于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㈥ 武汉发放独生子女费的标准是什么呢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新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也不统一,新疆执行的标准一直就是: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然后就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5000元。
上海市有新政策:与原规定相比,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二是统一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三是统一并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㈦ 武汉市退休人员独生子女3500奖励
如果政策属于并已经实行,去社区办理。以我们这为列,提供指定银行开户折子内(因为你买断,如容果是有退休工资,社保卡就行),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身份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书(离婚的才要)照片若干,社区有套表,时间需要的不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