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故子女有权继承父母遗产吗
已故的子女已经不在了,怎么继承父母的遗产?不过你过的子女有子女的话,他的子女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⑵ 已故子女有没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没有,但可以代位继承。即已故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如他的儿女,孙子孙女。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⑶ 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有继承权吗
有。
子女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是第一顺 序继承人,有子女遗产的继承权。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⑷ 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一千一百一十七条、一千一百三十一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据此,经依法登记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依法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再是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如果被收养人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但如果生父母生前订立了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被收养人的例外。
因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恢复,如果是在未成年时期恢复的,则其恢复为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如果收养关系是在其成年后解除的,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恢复,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
如果协商确定将来被收养人在生父母去世后不继承生父母遗产的,则依据协议,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⑸ 子女死亡父母可以继承财产吗
肯定能啊!
如果子女结婚有家庭及孩子,那么继承人除过父母外,还应该包括其配偶和子女。他们都拥有第一继承权,应得到同样的继承份额。
⑹ 请问女儿死后父母可否继承她的财产
是有父母应继承的份额.
这对老人过世后,大女儿的孩子有代位继承权.
若女婿代女儿尽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
请参考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⑺ 儿子去世父母能继承多少遗产
当某人死亡时,其遗产有父母,配偶和子女平分。所以儿子死亡时父母能分到的遗产份额,具体还要看儿子有无配偶,子女。如果都没有,那么父母直接可以完全继承儿子的遗产。如果有,就有平分
⑻ 父母去世,子女怎样继承财产
没有纠纷的情况下,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依据公证书办理财产权属变更手续。
⑼ 子女过世子女的父母能继承子女的遗产吗
一般都是由当事人指定继承人指定,如果没人
指定继承人,父母有权继承子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