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西独生子女补贴有哪些
根据《关于做好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1月1日零时前,符合原规定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2016年1月1日零时后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也就是说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只生一个子女、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可以继续按照规定获得奖励和扶助。 在新法实施之后,已经允许所有公民都生育两个子女,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就不再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了。
广西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2014年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发布根据 2016 年 9 月 2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规定增发退休金,增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
(一)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以及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 5%;
(二)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2014 年 3 月 1 日零时后生育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5%;2014 年 3 月 1 日零时前生育一个子女,符合当时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职工,继续享受原规定待遇,即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 10%。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
(三)调整承包地、宅基地时优先安排,分配集体收益时按多一人份额分配;
(四)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五)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就业、就医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第十八条 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 18 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 120 元,并按下列途径支付:
(一)夫妻双方在不同单位工作的,由各自所在单位分别支付 50%;
(二)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由该单位全额支付;
(三)夫妻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该单位全额支付;
(四)夫妻双方属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区人民政府支付;
(五)夫妻双方是农村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支付;
(六)夫妻双方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区人民政府按比例或者全额支付。
第十九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❷ 为什么查询不到广西合浦独生子女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
❸ 关于独生子女家庭交医保的新规定
1、独生子女的医疗保险政策优惠属于地方性规定,各地存在差异,以江西省为例,供参考:
(1)根据当地计生政策第46条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
(二)在劳务输出时优先推荐其家庭劳动力;
(三)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
(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缴费用,按照规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负担;
(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的宅基地按两人计算,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标准;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政策。
2、报销时:应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含双方户籍在内的户口本原件、参保人的社保卡、接诊证明、收据及明细等证件及资料,在就诊机构办理出院手续时当场结算;
3、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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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广西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还需要交新农合的费用吗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应该需要交新农合的费用。
❺ 独生子女还要交医疗保险吗
不论来是否是独生子女,只要是劳自动者就要交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5)广西独生子女医保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医疗保险
网络——医保
❻ 广西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
一、奖励扶助对象
第六条
凡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夫妻均为农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
享受本办法规定奖励扶助政策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包括:
(一)依法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
(二)依法终身只生育两个子女并自觉主动落实了结扎措施的家庭;
(三)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死亡,只剩下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的家庭;
(四)离婚或丧偶前依法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离婚或丧偶后不再婚或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家庭;
(五)再婚夫妻一方依法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家庭;
(六)再婚双方依法各只生育过一个女儿,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家庭。
二、奖励、救助与扶助
1、奖励
第八条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依法生育两个子女,自觉主动落实结扎措施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在本办法颁布施行后依法生育的双女户,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主动落实结扎措施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500元;
(二)在本办法颁布施行后依法生育的,除双女户以外的计划生育家庭,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主动落实结扎措施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200元;
(三)在本办法颁布施行前依法生育的双女户,在本办法颁布施行后六个月内自觉主动落实结扎措施,女方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000元;
(四)在本办法颁布施行前依法生育的,除双女户以外的计划生育家庭,在本办法颁布施行后六个月内自觉主动落实结扎措施,女方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600元。
第九条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依法生育一个男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000元。
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发放奖励金2000元。
2、救助
第十条
农村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因意外伤残经设区的市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每年发放600元的救助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止。
前款规定的对象,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的规定给予救助。
第十一条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救助金,直至年满60周岁止:
(一)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
(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一个或两个女儿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
(三)除双女户以外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全部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
第十二条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本人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因手术出现并发症,经设区的市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发放4000元补助;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发放2000元补助。
前款规定的对象,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的规定给予救助。
3、扶助
第十三条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10分录取,具体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制定。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免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年满18周岁前)所承担的农村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
第十五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年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担。
第十六条 发展改革部门在以工代赈、异地搬迁中应当优先安排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实施异地安置扶贫、库区移民搬迁项目时,在人均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给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人均增发1/2以上的补助资金。
第十七条 民政部门要将生活困难,符合救济、救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五保户供养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第十八条 农业、水利、林业、扶贫、科技、劳动保障、卫生和金融等部门,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开发、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沼气池项目安排、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农业新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应用、改水改厕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
第十九条 教育部门在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时,应当优先安排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
第二十条 妇联组织在实施“春蕾计划”、“双学双比”等项目时,应当优先安排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
❼ 有独生子女证的怎么交医保
可以通过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直接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7)广西独生子女医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身份发生变化,可以按规定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之间进行转接。具体转接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人员应当依照社会保险登记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年审、变更、注销等手续,市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和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应当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通报用人单位成立、变更、终止情况;市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通报参保人的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❽ 独生子女交多少医保
市医保2316 社区医保220
❾ 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医保吗
独生子女证和医保是两个概念,有独生子女证能够享受一些特殊的待遇。但不代表有独生子女证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一、独生子女证的待遇1.不管是独生子女父母还是不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都需要在退休时,医疗保险达到一定的缴费年限,比如青岛女满20年,男满25年后,退休后可以不需要继续缴费,就能享受医保待遇。
2.包括每月医保卡注入医保金,去定点机构买药,门诊挂号,生病住院报销等。
写在最后医保待遇的享受,是需要缴费满规定的年限后才能享受的。跟独生子女证没有直接的关系。综上所述,具有独生子女证,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要享受医保待遇,必须要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制度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因为看病就医才能享受到医保的相关待遇。
当然有独生子女证可以额外有奖励政策。
❿ 独生子女父母怎样交医保
公司上班就公司帮你缴纳,不然就在户籍所在地按灵活就业自己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