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女原已分得父母财产独立成家生活,今后还有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吗
当然有了这个就好比是女儿嫁出去的话也一样是有遗产的,继承权的。在法律上面儿,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男女平等,所以不管是你如何怎样怎样,那么你都是有遗产继承权的,除非就是在两位老人立了遗嘱的情况下,那么你没有继承权之外。其他的情况下你都是拥有继承权的。
Ⅱ 父母是否属于独立个体分得子女的财产
子女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亲和母亲都有权独立继承子女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Ⅲ 父母与子女财产是否共有
父母过户财产给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子女夫妻俩的,就属于子女夫妻共有财产。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夫妻俩,或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这财产属于子女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独立子女父母财产扩展阅读:
财产分割原则
1、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以及隐匿的赃款、赃物当成共有财产分割。分割房屋要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分割共有财产应充分贯彻平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的范围、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过协商决定。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人就共有财产的分割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多数共有人和持有半数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决定。
3、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共有人之间事先订立合同,明确规定了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则各共有人应依合同的规定分割共有财产。
Ⅳ 独生子女有权计成父母的财产吗
是继承 ,不是“计成”。
法定继承时,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版利。
但是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或权者遗赠协议,父母的遗产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处理,独生子女不能在继承。
法定继承时,父母都已死亡的,父母遗产的继承人,包括独生子女,死亡时还在世的独生子女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只有当独生子女的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都先于其父母去世了,父母的遗产才能由独生子女一人继承。
Ⅳ 父母的财产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只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的话,父母的财产是独立于子女的。当然,父母百年之后,子女有继承权。
Ⅵ 父母的财产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的财产也就是子女的财产,因为子女是父母财产的继承人。
Ⅶ 为什么当代中国年轻人普遍认为父母的财产就是子女的财产
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许多年轻人对财产法的内容不清楚或者是一知半解,同时国家目前绝大部分家庭中父母的财产都是留给了子女的,所以就会有父母的财产迟早都是会给到子女手中的,则子女就自然的认为父母的财产就是子女的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