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怎么分房产,子女有权利也参与分配么
需不需要得到几个子女同意,如小儿子得到,大儿子是不是也要得到金钱补偿?
Ⅱ 父母不在了 三个子女分房产的起诉书范文
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同上)
被告:(同上)
诉讼请求
1、要求依法继承遗产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父母有三个子女,2011年月日父亲(或母亲)去世,留下遗产 ,我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要求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10年月日
Ⅲ 关于子女分割父母房产问题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房产就属于谁,这三套房子都是女儿的,谈不上分得财产.父母对子女只有继承权,或者女儿愿意主动把房子无偿赠予给父母并把房产证过户到父母名下,或者女儿愿意与父母共同享有这些房产并把父母的姓名都写在房产证共有人一栏,那麼父母才有权跟女儿分割房产.
Ⅳ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意见分歧其中一个人能告法院判决吗
可以
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就被继承人遗产分割形成一致意见,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分歧,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对于被继承人房产的居住使用是对遗产的分割没有影响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理论上所有继承人平分房产。继承法中关于剥夺继承人继承权有四种情形,包括杀害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形严重,伪造毁损遗嘱情形严重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也,那就都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十参考:
《继承法》第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Ⅳ 子女可以平分父母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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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父母房产分配女儿有份吗
如果父母健在,则父母有权依法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理。如果父母去世属于父母遗产的,则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妹妹可以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拿到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房产。但如果父母去世前有遗嘱且指定房产全部给哥哥,则要遵循遗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6)子女不通过父母同意分房产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Ⅶ 父母有多子女可以不通过其他子女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吗
如果该房产属于父母所有,有完全处分权利,有权将该房产赠与、出售给某位子女,不需要经其他子女同意。
如果该房产属于父母和其他子女共有,将该房产赠与、出售给某位子女,应经具有房产份额的其他子女同意、授权。
Ⅷ 父母的房产分给子女后怎样办理房产证分割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望采纳!谢谢。
Ⅸ 父母分给子女的房产有权收回吗
如果你子女不孝顺父母,又不尽善养责任,父母有权收回已经给的房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