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成年子女迁移户口投靠父母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4)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
(5)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二)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1)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扩展阅读:
迁移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参考资料:
1.
网络——户口迁移(亲属投靠)
2.
网络——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3.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贰』 直系亲属投靠父母户口迁移都要什么资料年龄有没有什么限制
1、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之和非亲属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扩展阅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亲属投靠类型:
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叁』 子女要投靠父母,在户口迁移上有什么限制,具体
子女投靠父母审批条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 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父母的《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5]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
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6]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8]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3、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 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到禅城公安 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
『肆』 未婚的成年子女能随父母迁户口吗
可以的。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七十九条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双方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三)投靠配偶的。
属上述投靠情形的,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属第三种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直系亲属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定子女与父母相互间投靠的户口准入条件与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执行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扩展阅读: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伍』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1.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2.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
2、迁入地集体户单位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须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成年未婚子女若原系农业户口的须出具无业证明,未婚、无业证明;父母双亡,未成年子女需投靠近亲属的,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其父母死亡证明及无人照顾证明;
5、村委接收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报材料,派出所调查属实后报区公安分局审批。
『陆』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怎么办理
1.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专女可办理落户属,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2.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
2、迁入地集体户单位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须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成年未婚子女若原系农业户口的须出具无业证明,未婚、无业证明;父母双亡,未成年子女需投靠近亲属的,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其父母死亡证明及无人照顾证明;
5、村委接收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报材料,派出所调查属实后报区公安分局审批。
『柒』 子女投靠父母 户口迁移具体流程
你说这种情况是绝对够条件办理户口迁移的,户籍管理规定因投靠本市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可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入户人提供本人及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农迁农”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就行
『捌』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在法律上面没有准确的文件规定,主要都是根据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的。
户籍改革以后,各地对于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的要求以及条件不同,当地是否可以在未离婚情况下投靠父母迁户口需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进行咨询并按照当地要求申请的。
以福州市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为例子:
福州市内已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户籍地有市(县)内合法固定住所的,已达法定婚龄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户。
办理所需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父母《结婚证》;
3、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5、五城区、市(县)内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6、子女有随迁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子女关系证明。
以温州市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为例子: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区户口迁移管理的意见》(温委办发146号)规定,市区户口退休或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在同一行政区范围内没有子女照顾生活的,可以申请1名成年子女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入其户内。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凭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1.申请报告;
2.被投靠人身份证明;
3.迁移人身份证明;
4.被投靠人与迁移人关系证明;
5.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6.被投靠人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相应证明。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参考资料:
http://wlwz.wenzhou.gov.cn/wzshow_29847.html
http://fz12345.fuzhou.gov.cn/detail.jsp?callId=FZ16111500522&type=hot
『玖』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
户口迁移申请书格式(一般在办理户口迁移是派出所会有专门的相关表格等。)
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
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
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
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
四、结束语
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
注意: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
范文如下: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地区XX路XX号。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投靠父母户口,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将投靠父母户口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9)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扩展阅读: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
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