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离婚,孩子能分财产吗
一、法律明文规定的离婚分配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
二、离婚并不必然导致子女获得财产,你们可以要求父亲将其财产转到你们名下,如果他答应,这是一种赠予行为,而不是因离婚导致的分配财产行为。
三、即使父母离婚,孩子并不丧失对任何一方的继承权,即在父母任一方辞世后,子女均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死者留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可能你的母亲是考虑到你们将来的生活,但是这样的要求并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因为你母亲可以支配的只是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另一半由你父亲支配,他有权不同意将这一半给你们。
Ⅱ 父母离婚已婚子女能分到财产吗
不能。
房产属于父母所有,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只能是父母分割,其余任何第三方无权参与分割,包括子女。
只有在发生继承时,子女才有权力参与继承。
Ⅲ 父母离婚时子女可分财产吗
不可以,但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
Ⅳ 父母离婚,子女是否拥有财产分配的权利
一、父母在什么情况下满足离婚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父母离婚原因: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父母离婚子女是否有财产分割权?
父母离婚子女是否有财产分割权?根据上文父母构成离婚原因及条件。诉至法院,法院也是判决父母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涉及不到子女对财产的分割权。所以说子女是无权参与财产分割的。
二、父母离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即可:
(一) 男女平等原则
(二) 照顾女方子女利益原则
(三)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在父母离婚时,子女是无权参与财产分割的。父母对财产的分割,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达不成协议的,可诉至人民法院。建议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当事人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您解决案件中出现的各种疑问。不能一意孤行,盲目的做决定。
Ⅳ 父母离婚,可分割子女的财产吗
您好!父母离婚,只能分割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不可分割子女的财产。谢谢阅读!
Ⅵ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有权分配吗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父母无权分配。
不管孩子是否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只能归孩子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父母的婚后共有财产。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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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孩子买房,是登记在孩子名下的,那就是对孩子的赠与。
房地产赠与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房地产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承担将房地产赠与对方的义务,而不享有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地产的权利,而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2)房地产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在赠与人把房地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地产之后,该房地产赠与合同才生效。房地产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就不得再行撤回赠与。
(3)房地产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地产赠与合同依法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其次,该赠与合同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如系涉外房地产赠与,还须认证);最后,房地产赠与和房地产买卖一样,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受赠人如果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这表明,赠与合同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将不复存在,与之相适应,赠与合同也将失去存在意义,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这里的扶养是广义上的扶养,包括扶养、抚养和赡养三种类型。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与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与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与人以法定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