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应该过多的干涉子女的婚姻吗
这个问题不能来简单的一概而论源,父母干涉儿女婚事的目的是为了孩子好,这是可以肯定的.
但是必竟是两代人,他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会有不同,对于婚姻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我认为子女在婚姻问题上,必须让父母有发言权,无论是从家庭生活、社会经验或是孝敬父母的角度来讲,都得让老人说话,让他们说出对待子女的婚事的看法。子女可以从父母的意见中提取他们认为对的,可以参考的部分。必竟父母都是过来人,一般看问题比较长远而且全面。但是,也不排除有些父母不尽人情,在子女的婚事上过多的用自己的想法去施加影响,甚至是横加干涉婚事的做法。我认为这样的父母是不可取的。
说白了,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不是你的子女在非得找一个社会败类,违法分子的情况下,请父母不要过多的干涉一份纯净的爱情。谁都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权力。
Ⅱ 父母是否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
不知道,有权利,又没权利,应该是人性化点不能谈有没有权利。
你的情况让我也难过回,为什么明答明相爱不能在一起呢。。特别看不惯男方家不同意自己儿子喜欢的女孩儿。身为长者,都闹成这样,太不像话了。如果是我父母来我跟我老婆同居的地方闹,我果断的不要他们,因为我小时候到我毕业他们只给了我钱,一直不在我身边。
因为我不知道那些跟父母一起长大的儿子的心理是什么样的,所以我无法给你正确的答案。但我觉得你的他不够勇敢,不够果断,有优柔寡断的倾向。暂时分开住,呵呵 反而给他父母信心了。对你们很不利。告诉他,如果是男人,如果够爱你 就站直了,不要左右晃动,相信自己的眼睛,坚持自己的爱情! 怕没有父母的帮助买不了房,买不了车而结不了婚吗? 呵呵,请问楼主,你都有他了你还在乎这些吗? 你在乎,那我没话说。反正我的老婆是不在乎。
Ⅲ 为什么父母总要干涉子女的婚姻
也许那不叫干涉,是出于爱,每个父母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幸福,所以总以他们的经验和阅历来衡量我们的婚姻是否会幸福,有时候的意见是对的,但很多时候却都与我们的想法相悖,所以明白了父母的心情之后就能心平气和地与他们好好沟通,一定可以达到共赢的局面的
Ⅳ 父母应该干涉子女的婚姻吗
父母应该干涉子女的婚姻吗?这个问题没有一定的答案,还是得看情况而定。首先父母可以在儿女的婚姻中起到筛选的作用,帮助儿女除去一些不适合的对象,毕竟有一些人一旦陷入了爱情就是什么都看不透的人,明明对方很渣,但是他就是可以强行脑补成一个完美的另一半。父母作为过来人还是在这个方面起到很大的帮助的。
之前我就听朋友说起过他的一个女同学,长的蛮好看的,但是也不算特别好看。但是人品却是非常的差,平时说话句句都带脏字,张口就是一句XXX。还有就是学习很渣,花钱大大咧咧毫不节制,没钱了就借,借了也不还,后来大家就都不接给他了。
毕业之后朋友说他很庆幸终于可以摆脱这样的同学了,感天谢地啊。可是就是这么做女生,毕业之后不久就被一个男生追了。那个女生同意了,两个人就在一起了。从此那个男的就变成了那个女生的提款机,女生一天到晚在外面玩,好像不能说玩了,应该叫混,花天酒地的那种。
可是男生就是喜欢她,我也是看不透那个男生。后来朋友说那个男的还把那个女的带回了家见父母。结果当然就是父母极力反对,男的和父母吵了一架,就离家出走和女的一起走了。
这个结局我是真的很无奈,父母知道那个女生不好,劝你不要结婚,你怎么就看不透呢?还为了一个女生离开父母,醉了。
所以父母在一定情况下还是要适当的干涉子女的婚姻的。
Ⅳ 父母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吗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婚是一个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这样的大事上,当事人理应由自己进行选择。但是,现实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很多父母包办户儿女婚姻的情况。对儿女的自由恋爱和自主选择的结婚对象进行干涉,认为儿女父母养,自然可以管到他们的结婚选择。这样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婚姻法》里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强加干涉,可以跟他们说明婚姻自由的原则,告知他们其行为是违法的,倘若他们还是强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则有可能触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对于父母强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后,可以视为从未结婚。所以,在婚姻问题上,每个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权,法律保护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Ⅵ 婚姻法中如果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应该付那些法律责任
在干涉婚姻自由方面,比较多的是父母包办子女的婚姻,或者强迫子女回和不相爱的人结婚,答或者阻止子女和相爱的人结婚。另外,也有一方强迫对方和自己结婚,或者是第三者干涉别人的婚姻自由。
婚姻法不仅禁止这些违法行为,还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法规定,凡是违反婚姻法的,得分别情况,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如果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可向父母的工作单位、里弄或村、乡政府组织提出,要求制止其父母的干涉行为。
有关的组织经过调查核实,应即向干涉者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如果父母一意孤行,继续进行破坏阻挠,男女双方或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律保护。对于采取暴力,如殴打、禁闭等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照刑法第172条的规定,在被害人告诉以后,法院可对被告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引起被客人死亡的,依法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Ⅶ 父母有权干涉子女婚姻吗
一、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所谓的婚姻自由是保证个人在婚姻中决定选择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动的被人决定,包括是否结婚、何时结婚、与谁结婚等都是自主决定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胁迫对方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所谓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无视婚姻当事人的意志,强迫他人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第三者,应分情况而论,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应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