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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生父母继承

发布时间:2021-10-18 06:11:31

1. 继子女对再婚父母继承权

依据法律明确回答你的问题:
1、因为继母的女儿还未成年,你父亲与其已形成扶专养关系;
2、16岁的孩属子和继母都拥有你父亲的财产继承权;当然,你父亲婚前的财产,由你父亲所有。
3、因为你已经成人,所以没有你继母的财产继承权;
4、若你父亲立遗嘱由你继续其全部财产,那么这份遗嘱是有效的。但是属于你父亲和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要分出一半给你继母享有。其余的遵照遗嘱由你继承。
5、若你继母先死亡,立的遗嘱只能是属于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由其女儿继承,不涉及你父亲的那一部分。
6、你的亲生姐姐和你享有同样的权利。当然如果你父亲写遗嘱时只写由你一人继承也没有你姐姐的份。

2.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吗~~谢谢~~!!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与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的亲属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只是姻亲关系。另一种则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他们之间产生如同生父母子女间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继子女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有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死亡,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继父或继母仍应继续抚养继子女,继子女的生父母一方要求将继子女领回抚养的除外。当继父母死亡留有遗产时,没有丧失继承权的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继父母因对继子女的实际抚养,而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对父母遗产所具有继承权。《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由此可见,有无实际的抚养关系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无继承关系的前提。

在收养关系中,一旦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则他们之间就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应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灭。继父母子女与养父母子女关系不同,继父母子女关系不适用这一规则。即使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并不因此而消除。因为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也不会因父母离婚后一方的再婚而消除。不仅血缘关系不能够消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能够消灭。除了在收养关系中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之外,其他任何关系都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明确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 关于再婚父母的继子女的继承问题,期待帮助

如果房子的房产证上标的是孩子们的名字,则该房子不再是父母的财产,在发生继承时它不作为被继承的遗产。
如果是婚后得到的房子,上面写着你母亲或继父任何一方名字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两老有谁去世的话,房子由未亡人及所有的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是婚前财产,那么这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的所有者去世时,未亡人和所有的子女同样可以平等地继承。
以上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来办。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形是,你亲生父亲去世时,家里的财产是发生继承的了,所以在你母亲去世后(假设),你有权先把原先你亲生父亲过世时属于你继承的那部分财产划分出来,然后剩下的才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4. 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与继承问题

继子女和继父母由于在法律上与亲父母、亲子女仍然存在相互的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抚养与赡养的关系;继子女和继父母是否能相互继承,要看之间是否有抚养与赡养关系,形成关系的,相互作为第一法定继承人拥有继承权,没有形成关系的,没有继承权。与之相对的是养子女,纯粹说一下让题主了解一下,由于养子女与养父母经过法律的领养关系,养子女和亲生父母断开了抚养、赡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如自然而然的作为第一继承人拥有法定继承权。

5. 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继承的权利。继子女也应当赡养继父母。

6.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吗

现实问题来

吕某(女)和施某自(男)经人介绍后结婚,施某是再婚,上小学的儿子小施随施某生活。婚后吕某对施某和小施照顾有加,尽心尽力地抚养小施。不料几年后,吕某在一次意外中丧生,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吕某的父母认为小施不是吕某亲生,没有继承权。而就在此时,小施的亲生母亲张某也因病去世,张某的父母认为小施已经随施某和吕某生活,也不同意小施继承张某的遗产。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关键是看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在这则案例中,小施作为张某的亲生子女,作为吕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两人的遗产均有权利进行继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1.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7. 继子女对亲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遗产都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与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的亲属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只是姻亲关系。另一种则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他们之间产生如同生父母子女间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中,继子女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有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死亡,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继父或继母仍应继续抚养继子女,继子女的生父母一方要求将继子女领回抚养的除外。当继父母死亡留有遗产时,没有丧失继承权的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继父母因对继子女的实际抚养,而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对父母遗产所具有继承权。《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由此可见,有无实际的抚养关系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无继承关系的前提。
在收养关系中,一旦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则他们之间就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应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灭。继父母子女与养父母子女关系不同,继父母子女关系不适用这一规则。即使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并不因此而消除。因为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也不会因父母离婚后一方的再婚而消除。不仅血缘关系不能够消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能够消灭。除了在收养关系中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之外,其他任何关系都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明确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8. 如何解释继子女,继父母和亲身子女及父母间的继承关系

继子女和继父母或亲子女和亲父母之间同样有继承关系,而不受亲生,非亲生限制。

9. 请问继续父母于继子女有继承关系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有财产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和被继承父母形成抚养和胆养关系的就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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