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独生子女家庭应享受国家一些什么待遇
独生复子女家庭是指领取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
各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主要体现在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和照顾上,主要有:
1.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增加产假;
3.在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或健康检查方面给予优待;
4.在农村安排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方面的优待 ;
5.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适当减免义务工或者劳动积累,适当减免乡统筹款或者村提留款;
6.对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优待。
② 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享受国家的拿哪些待遇
以后按计生政策生一女孩,后计生规定可生二胎由是女孩是否有补助
③ 独生子女享受国家什么待遇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
以广东省为例,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④ 独生子女户有什么享受待遇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回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答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具体享受什么待遇就要根据地方上的规章规定了,比如就浙江省而言:
一、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⑤ 独生子女国家是否应该有什么政策待遇
这是肯定会有的,如果是村民目前是每月80元,60周岁开始享受;如果是有社保的职工,自退休之日开始享受,职工享受的标准各地不一,山东目前是18000左右,一次付清。
⑥ 农村独生子女户每年可以享受国家哪些待遇
农村独生子复女户每年可以享受国家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待遇。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5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奖励扶助标准为96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