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亲被判刑处罚金需要子女付么
罚金 是要求个人合法有效的财产来付的,子女可以付,但不是必须付,子女没有法律义务来帮父亲付罚金,望采纳!
❷ 法院的罚金怎么交去哪交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父母法院罚金子女代交扩展阅读:
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❸ 子女犯罪的罚金,父母必须交吗不交会不会没收财产
既然是犯来罪的罚金,说明是刑事源案件。刑事案件中罚金的主体只是被告人,即使是未成年人犯罪,父母也没有代缴的义务。同时需要明确的是,1罚金可以代缴,亲友自愿缴纳即可。2缴纳罚金是法院判处刑事责任时的酌定从轻量刑情节,积极缴纳罚金对被告人有建设性的意义。(刑期长短可能影响是否可以适用缓刑,以及是否需要送往外地监区)
❹ 法院罚金可以代交吗
可以让律师代交,直接和承办法官联系,当事人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罚金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执行有困难的,要分次执行罚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❺ 父亲因为造假犯罪被法院罚金这个钱会从子女的银行卡里扣吗
一般不会,除非证明子女的钱来自于你的父亲有流水所以会冻结,不然就没有道理尤其是子女已经成家立业工作有收入的更不会了
❻ 请问罚金别人可以代缴吗本人不去,是不是一定要在审判的法院缴纳罚金,超过几年了会增加吗
罚金可以由家属或者朋友代缴纳,不一定由本人到场;要到原判法院去缴纳即可,超过几年也不会增加法院判决的罚金金额。
❼ 如果父亲犯诈骗罪判刑并处罚金,需要子女来缴吗
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❽ 父亲犯罪判刑,要交罚金,成年子女必须要代交罚金吗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按照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家属子女自愿缴纳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❾ 父亲刑事处罚,法院裁判的赔偿款项无法支付,会让孩子来承担处罚款吗
不会
我国现代刑法并没有让子女来承担父亲债务的制度。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不能证明父母的财产独力与子女的财产,那么子女也应该为该笔罚款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都出现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如《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十二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民通意见》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