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的父母能不能享受低保
只要父母收入没有达到低保线就可以,成年子女的收入不等于父母的收入。
② 因为子女的工作工资比较好父母亲就不能享受低保吗 原来父亲是有低保的。后因女儿有工作了然后把父亲的
低保是要看家庭的总收入的,
子女孩在这个户口里,
他们的时候就要计算进去,
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的。
③ 农村有二级残疾证的老人,子女有工作,父母可以吃低保吗
首先告诉你残疾只是申请低保的条件之一,能否申请低保还要符合低保条件的其它条件规定。按你家庭的情况不能申请低保。因为子女完全可以养老人。
④ 子女有正式工作,父母是否可以办低保
要,对于父母没有低保的相亲对象,哪怕他家里面很有钱我也从来都不理会的,要知道,医院是会吃人的
⑤ 独生子女参加工作父母重度残疾无生活来源能享受低保吗
子女已经参加工作了 也就是说能养父母了 为什么还会是无生活来源 他是看那种确实没有生活来源 孩子也未成年的吧
⑥ 子女有工作的老人不可以享受低保吗
子女有工作的老人是否可以享受低保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主要取决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参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参照《农村低保政策》第一条,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凡具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为3528元/年/人),且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2、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困难家庭,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包括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县外务工半年以上不能纳入保障,但务工收入列为家庭收入。
(6)子女工作父母可以低保吗扩展阅读
参照《农村低保政策》第三条,农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农村低保认定程序主要是“三环节、十步骤”程序:
1、村环节:受理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困、一榜公示
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备案;
村(居)民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由调查人填写《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表》,调查小组至少有1名国家正式干部,2人以上一同入户调查;
2、镇环节:社会事务办复核、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
乡镇社会事务办在收到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后,采取资料审阅和入户抽查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有关情况的抽查核实工作;
召开乡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小组会议,会议由审核小组组长主持,对申报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的抽查复核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审核小组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组成:乡镇社会事务办、党政办、监察室、财政分局、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人社中心、林业站、畜牧站、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支书组成;
将审核情况和拟保障对象名单,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示栏公示5--7天。对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
3、县环节: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
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与相关部门信息进行比对、入户抽查工作;
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材料和审核情况进行评审,确定申报对象是否符合条件、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类别和补助标准;
委托乡镇、村民委员会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示评审情况5--7天;
根据公示结果,对群众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发给《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的下一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本人,并告知原因。
⑦ 子女在事业单位,父母就不能享受低保是吗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⑧ 子女虽然有车但无正式工作单位,父母可以吃低保吗
那要看父母本身属不属于吃低保的群体,相应的都有一个标准,和相关的政策。
⑨ 父母有工作可以申请低保吗
申请低保的条件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
一 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