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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女儿继承遗属

发布时间:2021-10-16 09:35:54

① 如果父母想把房产留给自己女儿继承需要怎么办

父母可立遗嘱指定房产由女儿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遗嘱应当对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参考莆田市司法局,http://www.ptsf.gov.cn/bmfw/flwq/20150519/00023.shtml

② 老人立遗嘱房子和钱都给儿子 女儿有权继承吗

首先遗嘱如果有效 那女儿就无继承权了 除非女儿有法定需要照顾的情节。其次 还有一个情节要注意 一般人都不会想到 母亲已经过世 那么在她过世时 估计你们没有进行过遗产分割 按照年纪推断 房子和钱应该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里面其实是有一半是母亲的遗产 对于这部分 父亲 儿子 女儿都有继承权得 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 这一部分女儿是可以争取得 当然这只是指法律层面上 愿不愿争夺 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了

③ 父母育有2女儿房产证父亲的名父亲死后母亲写遗属把房屋全部继承权归于其中一个女儿和那个女儿的儿子

二个女儿和母亲都是有继承权的,父亲没有遗嘱,应当按《继承法》的规定来分割处置。因此,母亲遗嘱中涉及父亲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符合继承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④ 父母房产遗嘱女儿继承在销售会产费用吗

这里有二个交易环节,一是女儿从父母名下继承过来,待遗嘱生效及继承事实发生(父母去世)之后才能过户到你名下。二是房子到你名下来了,依法可以再交易,其税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⑤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

如果没有其它情节,你家房子应属于你父和你母的共同财产。在你母去世后应先将她一半遗产从共同财产中分割出来作为遗产,并由下列人员均等继承:你父、你和同胞兄弟姐妹、尚在的你的姥爷及姥姥(不在世的,不列)。你应继承的这份你母遗产,在你母逝世那天算起,二十年内均有效,任何人不得剥夺。有一句话我不该说但也得说:如果你父二十年内去世,这份房产含有你母的遗产,你可在继承你母的遗产外,再与你继母共同继承你父的这份遗产(包括你的爷爷和奶奶,不健在不列)。但是如果你父二十年后去世,由于遗产继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从你母逝世那天算起)二十年,那么你将失去胜诉权。你要切记。另外,如果你父留有遗嘱,但其中含有你母的那份遗产,那他的遗嘱涉及这部分的内容将无效,其它则有效。希望你能看懂我的每一句话。祝这一问题顺利解决。

⑥ 如果父母想把房产留给自己女儿继承需要怎么办

现在就可以把房产证直接过户到女儿的名下就可以了。或者写遗嘱。最稳妥的办法就是现在办过户。

⑦ 父亲遗嘱给儿子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房产归儿子,其他子女和配偶

父亲婚前房产,可以通过遗嘱全部给儿子
父亲婚后房产,默认一般是父亲遗产,可以通过遗嘱给儿子,另一半是配偶财产,怎么分配是配偶权利
父亲遗嘱只能处分自己财产,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处分其他人财产的内容无效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⑧ 父亲把一处房产继承给孙子 作为长期照顾父亲的女儿可以要求继承房产吗

父亲把一处房产继承给了孙子,作为女儿长期照顾父亲,想要要回房子的继承权,除非父亲还在世,重新改遗嘱。如果房产已过户给孙子了,并且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那么作为女儿也没有办法继承房产了。

⑨ 父,母去世了,留有一处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如果对房产继承父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女儿有父母房产继承权。
如果有兄弟,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女儿不会与兄弟争父母房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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