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女儿以父母名义出资在乡下建房,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有权继承吗
一家人最好是协商处理房子问题,
女儿给父母出资建房子,
可以视为是对父母的赠予,
那么房子就属于父母的了,
父母去世之后就变成遗产由子女继承。
『贰』 子女出资为父母买房,在法律上怎么认定出资性质
须看出资协议或约定是如何定性而确定出资性质。
子女共同出资为回父母卖房,如果视为投答资(共同投资安置父母的住所)或借款的,且有证据(比如合同、协议)证明的,这种出资在父母死后可以返还(参与分割房产)。但如果是对父母的一种赠与行为,且不附带条件的,父母再(反)赠与他人了,则不予返还(至少法律不实施强制干预)。
『叁』 儿子出资重建了父亲的房屋,重建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重建房屋的所有权归父亲。这种情形一般是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就拥有该房的所有权。重建后的老宅在其父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因此,该老宅仍属于其父所有。
儿子的出资一般是分两种情形考虑,一种是赠与父亲建房;一种是借给父亲建房,这种情况下父亲有房屋产权,但也有负债,应偿还儿子的建房资金和房屋增值利益。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子女出资为父母建房扩展阅读:
房屋继承过户宅基地转移问题:
1、农村宅基地不及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
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
①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③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农村房产可以继承过户,但继承过户过程中,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只是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要办理农村房屋继承过户,继承人应该知道怎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明白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属性。
『肆』 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怎么保障出资子女的合法权益
是这样的,如果说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会出现以下几种风险。
1,房子买完内落在父母名下,若是容父母离婚后再婚然后去世,那身为买房子女讲继承很少的一部分。
2,若是买房者兄弟姐妹多,或是还有爷爷奶奶健在,那父母任一一方去世都会引发继承纠纷。
因此,建议买房不要落在父母名下,仅仅让父母住着就好。其他的方法,类似写协议或者遗嘱之类的都是有风险的。
『伍』 农村危房重建,女儿是城市户口,出资给农村父母建房,儿子是农村户口,父母去世后房子以后所有
农村危房重建。现在国家政策非常好。像这种房子国家会给一两万多块钱补偿的。如果子女过的好,出资给父母买房。等以后去世了,谁投资应该你谁得到的一样城里的女儿股权投资给老人盖房。他肯定啊,经济状况是非常充足的。他根本不在乎以后的房产问题,这是?应该这样想。
『陆』 父母的地皮,子女出钱建房,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这个得看产权证,产权证上是谁,那么就是所有权人。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你父母共有,你和你姐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而你对于房子的出资翻新,你可以父母返回翻新的钱。
但是,你又实际住在那里,那就要看你户口在不在那,是不是那的常住人口,如果是,那你有现实的使用权,那么可以多分一点以后。
不过,你可以让你父母写一个协议,就说这房子以后都归你所有,就行了。
『柒』 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子写老人的名字,出资方有房屋的所有权吗
需要分情况:
(1)对于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房产证名字写父母名字,那么房子所属权归父母所有。
(2)父母可以与子女签协议,表明子女出钱买房,房产证写父母名字,当父母去世后,
房产归子女共有。按出资额继承房产份额。
(3)也可以签协议,房产证写子女名字,房产归子女所有。在父母有生之年归父母居住。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子女所有。
(7)子女出资为父母建房扩展阅读
有证据,就可以将房屋产权归实际出资人所有。证据一般包括出资证明,多年占有房屋的事实。当然出资人现在也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
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购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记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才算真正获得了房屋所有权。
人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治社会,讲究证据为重,如果子女出资所购是二手房,建议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即使有不虞之事发生,付款单据也将作为为此房出资的有力证据,如果直接交付现金,则很难证明该房产的出资人是子女。
『捌』 一个子女与父母共同出资建房,父母去世房产算遗产吗其他子女怎样继承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其出资份额,房产证又没有他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只能作为遗产由所有子女继承。
如果有证据表明其出资份额,但没有借款协议,房产证又没有他的名字,那么该房产仍然是全体子女继承的遗产。
『玖』 一人单独出资为老人建房,其他子女可有继承权
这个得有证据,如果老人赠送给其他子女的话就不好说了,还是咨询下律师。
『拾』 父母在世的时候,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或新建了房屋,是否属于父母的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也就是说理论上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会随着继承而转移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