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有:
1.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2.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3.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4.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5.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B. 农村户口办独生子女整有什么优惠政策
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1、每月补贴。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养老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3、专项补贴。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4、扶贫帮助。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C. 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在农村独生子女能优惠分土地吗
目前没复有针对农村独生子女分制土地的优惠政策。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同意,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村组干部私自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重新审议;村民会议审议同意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村民会议审议不同意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
D. 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和经济补助
优惠政策有:
1.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版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权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2.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3.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4.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5.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E.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有:抄
1.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2.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3.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4.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5.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F. 农村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证,因区域不同,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略不相同,例举四川版地区的政策:
根据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根据当地或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
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另外,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1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满60周岁、女满58周岁以上的农民,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金。
夫妇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儿未满18周岁,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条件,夫妇及时与户口所在地的村及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联系。
G. 农村独生子女国家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出自《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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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下列待遇:
1,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内女父母每人每月二容十元以上。
2,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3,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
4,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5,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6,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I. 国家对农村独生子女有何优惠政策
农村里的独生子女压力比城镇里的大,因为农村的父母没有可观的退休金,年纪大了后又失去了劳动能力。为了减轻这一养老负担,国家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年满60周岁后,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养老补贴优惠政策。
在我国的很多地区依然有一项针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高考可以享受加分。这独生子女来说,无疑是一份独享的利好。除此之外,为了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教育压力,还可以在当地申请教育补贴。这项补贴,每个地方的补贴标准不一样,2019年后,这项补贴大概在1000~4000左右。
独生子女奖励金,只要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就可以按月领取到这项补贴,地方不同、补助标准会有不同,夫妻双方每人每月都有。领取的条件很简单,只要持有独生子女证书即可。
(9)农村独生子女分地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J. 农村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优惠政策
1、县扶贫办每年安排80万元扶贫资金服务于帮扶农村计划生育贫困户发展生产,并俦顾扶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中的贫困户,每年每户发放扶贫资金500-1000元。
2、县农业局、果业局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无偿提供农业、果业方面的信息,每年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不少于四次。
3、县教育局按照省政府规定的中小学生杂费标准免收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
4、对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妇衽养老保险,保险费由乡(镇)、村、个人按3:3:4的比例分担。
5、县民政局第年从社会救济款中划出5万元,救济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中的困难户。
6、县土地局在审批宅基地时,对农村双女绝育户俦审批,并免收耕地开垦费。
7、县工商局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开办门店或人事个体企业的,俦办理营业执照,并免收办照费用。
8、县计生局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夫妇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9、乡(镇)、村免云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夫妇一方的10年义务建勤工。
10、乡(镇)、村在拍卖荒山、荒坡时,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优先照顾,并免收一半拍卖费。
二、落实程序
(一)、实行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光荣证》制度。《光荣证》由县委、县政府印制,相关部门盖章。内容凶手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基本情况、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享受优惠政策的记载。发证程序:先由乡(镇)计生办负责搞好入户调查,填写《光荣证》发放登记表;再由乡(镇)长、主管领导、计育专干共同签字后,上报县计生局;由县计生局组织人员,逐乡(镇)逐户审核把关,填发《光荣证》。
(二)、每年年初,各乡镇要摸清重点扶持的计生户对象底子,并以文件上报县计生局。县计生局对上报的计生扶贫对象逐乡镇、逐人审核,按照每户实际情况确定扶贫项目及资金发放数额,并以县计生局、扶贫办、县农行文件下发各乡镇。计生帮扶对象持《光荣证》或帮扶资金领取通知书在乡镇工农业所办理扶贫资金领取手续。
(三)、县农业局、果业局、计生局每年年初对计生户提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下发各乡镇,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县农业局,果业局派员授课,乡镇计生办填写《光荣证》记载,并做好培训记录。
(四)、每学期开学时,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子女凭《光荣证》在学校办理免收杂费手续。
(五)、农村双女户夫妇一方在落实绝育措施半年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规定比例筹措保险费(双女户夫妇向乡镇交纳本户应承担部分)并造册登记,报县计生局审定后,到县人寿保险公司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六)、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加注意见,乡(镇)计生、民政干部入户调查审核,报县计生局审定后,由乡镇统一到县民政局办理领取救济粮、款、物手续并发放给救济户。
(七)、申请宅基地的农村双女绝育户写出书面申请,填写庄基审批登记表,村委会加注意见,由乡镇审核并统一在县土地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村委会按批复及时划拨宅基地。
(八)、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开办门店或人事个体企业的,持《光荣证》到县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
(九)、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夫妇持《光荣证》直接到县、乡服务站免费进行健康检查。
(十)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持《光荣证》每年年初到年在村委会办理减免义务建勤工手续。在荒山、荒坡拍卖中中标后,到村委会办理拍卖费减免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