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还是共有
你这问题无非来是问“出资”与“名份源”的关系。法律上没必然相关性。
房产的“赠与”,发生在房产已经登记在A的名下后,再由A转让给B他人的方式之一。与之对应的其他转让方式是房产买卖、继承;
房产”共有“关系,要么是在房产证上体现,发生于申请登记之时,要么是属于配偶关系(在房产证上没名字也没影响),属于法定共有。
对于房产,不是”父母“出钱了,法律就认定是父母买的房(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没这样简单。此情形,只说明父母赠与子女的是“钱”而不是“房”,性质不一样。
结论:父母要想体现“赠与房产”,只能以自己名下的房产证为据(而不是出钱为据),在办理了“赠与”公证后,经申请,转移至子女名下;
父母要想实现“房产共有”意图,需在购房合同上,除了子女之外还写上自己的名字,最后体现在房产证上。
Ⅱ 父母出钱买房赠予子女产权办一人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该房屋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财产。
Ⅲ 父母出资买房赠送给子女怎样才能有効地证明
你好,1、父母给孩子买房,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据就可以作为赠与证明。
2、父母给孩子买内房,是登记在孩子的名容下的,要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那就不是对孩子的赠与。
3、房子是父母出钱购买的,因系为子女购买,所以购房款收据上记载的应当是子女的名字,但只要付款收据由父母持有,那就能证明该款是父母所出。只要能证明购房款系父母所出,而房子又登记在孩子的名下,这就能表明是父母赠与孩子的。所以,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据,能作为赠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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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并赠与儿子。房产证为儿子名字,父母离婚后可以要求儿子返还房款吗
首先,您要确定协议的公证性,男女双方是否都同意并签字。另外要看协议有没有版规定时间限制。如果没有只权能由房产证的主人自行解决房子的归属。
一、大儿子名下房产是不会做为离婚财产来分配。
二、现房和未过房小儿子的房产需要归入离婚财产来分配。分配后如果协议还生效,将由财产主解决时间分配。这个没有强制的可能。
协议没有规定时间限制。除转卖、过户他人是被禁止的。时间上可以任意选择。
Ⅳ 子女买房父母出钱 是赠与还是借贷
算是赠与。
一、赠与过户
1、费用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⑶契税的征收 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2、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 证复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二、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父母出钱买房赠予子女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