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版育,并且权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⑵ 具备什么材料单位才能给职工开独生子女证明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⑶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三)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四)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注: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什么单位才有资格开独生子女证明扩展阅读:
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国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给予办理。
(二)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户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但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四)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
(六)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九)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⑷ 独生子女证明在什么地方可以开
独生子女证明需要在当地社区居委会开。
独生子女证明模板:
我单位XX(乡镇、街道) 同志,性别X ,身份证号 XXXXXXXX,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 婚 ) ,于XX 年XX 月 XX日与XX 同志(身 份证号 )结婚,于 XX年 XX月 XX日 生育(收养)一孩(男、女) ,子女姓名 XXX,系独生子女。
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XXX
单位联系电话:XXXXXXXXXX
单位盖章:
XX年 XX月XX 日
(4)什么单位才有资格开独生子女证明扩展阅读:
办证程序及所需材料(以兰州市为例):
1.正常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籍(或一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婚姻未有变动史的,由独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
2.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独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夫妇双方单位或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另一方户籍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户籍所在地一方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
户籍在兰州市一方的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户籍不在兰州市一方的,需出具(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婚育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曾经在兰州市工作,现已退休、不在兰州市长期居住且户籍均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 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其原单位或原户籍所在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县区卫计生部门出具婚育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离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1)独生子女父母离异且双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 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独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办方两寸照片一张;
双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如以后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办证机构负责注销并收回,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2)独生子女父母离异一方户籍在兰州市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户籍在兰州市一方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办方两寸照片一张;
补 办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户籍不在兰州市一方的,需出具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婚育证明。
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如以后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办证机构负责注销并收回,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4.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户籍在兰州市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户籍一方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办方两寸照片一张;
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 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另一方死亡证明;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如以后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办证机构负责注销并收回,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⑸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办理注意事项(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⑹ 为什么我有单位,单位说不办理独生子女证, 去居委会又叫我开单位没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证明
这是两个问题,一是谁有权出证明?二是独生子女奖励由谁出?根据现行的计划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独生子女政策,婚姻状况、独生子女状况等等,均已社会化管理,找社区,找基层派出所,找民政部门,一般都能解决出具证明材料问题。
至于独生子女奖励问题,又是一个概念。按月度、按年度、独生子女父母老年退休享受一次性补贴等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