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离异后子女与父母双方家庭成员关系
这个重要吗,第一人家不会给你拿抚养费,第二人家也不想见丈夫和前妻的孩子。
B. 离婚后,父母和不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会解除吗
现实困惑
孙倩三岁时父母离异,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给孙倩生活费。孙倩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中考时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可是在市里读高中不仅花费高,而且离家特别远,于是孙倩的母亲要求孙倩在县里的一所高中就读。父亲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找到孙倩的母亲理论。孙倩的母亲却称,孙倩是由其抚养长大的,与其父亲的父女关系早已解除,其无权干涉。
律师答疑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离婚后,父母和不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会解除。本案中,孙倩虽由母亲带大,但是其与父亲的父女关系并没有解除,父亲对其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理荟萃
子女与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随父母的离婚而发生改变。
C. 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与未在一起生活的另一方还有收养关系吗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而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解除。因此,即使养父母后来离婚,养子女也依然是他们的子女,任何一方对养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同样也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D.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有变换吗
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的基于婚姻而存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回消灭,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答存有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为了子女的合法利益,不致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该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这是离婚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在法律上的基本界定。
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自愿而结成的婚姻关系,可依法律程序而成立,亦可依法律行为而消除;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本法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
E.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吗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内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容,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F. 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抚养权归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就是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就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一样,当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时候,适用亲生父母子女间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一般来说,首选方式是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能够避免夫妻关系的恶化,有利于养子女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判决:
1、不满2周岁,处于哺乳期或者年龄尚小的养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2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的养子女,法院会按照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工作是否稳定等作出判决。
此外,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对于8周岁以上的养子女,法院会着重考虑孩子内心的真实想法,做出相应的判决。
由于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大量繁琐的证据收集工作,我们只有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才能达到您期望的结果,所以争取孩子抚养权,记得一定要找专业的婚姻律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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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版见》第十三条权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该规定,继父母离婚时,继子女可由继父母抚养,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消灭。《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因此,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关键不在于继父母的婚姻状况,而在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H. 离婚后子女和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还有关系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有一点例外,如果子女后来被他人收养的,在法律上看来,该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将不在存在。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I. 父母离婚以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律上有具体的规定吗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J.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父抄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仍应依法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必须的费用。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仍然是他们双方的子女,不论养子女随养父还是养母一方生活,另一方仍有承担其养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费用的义务,直到法定的时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