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贵州省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贵阳市不断加快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待遇的进程,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生存与发展,率先在全省建立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政策,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教育、同管理、同服务”工作目标。贵阳市明确从2009年起,对流入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家庭,每年发放不低于6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为止。目前,首批共有186户流入人口独生子女户家庭领到了11160元保健费。
② 请问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③ 贵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补贴多少
2018年3月30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的内容明确,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本人退休当月基本工资的5%加发退休补贴,但加发后的计发比例不得超过100%,退休补贴可以一次性发放,企业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5%加发养老金”。
三、贵州省教师条例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教师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任教满30年或者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25年以上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教师退休后,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原有规定计算的基本退休费,与退休当月基本工资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三件法规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④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内保健费容。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