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以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的房产有权要回么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Ⅱ 父母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可以反悔要求法院收回吗
这个问题一般情况是不可以反悔的,特殊情况可以去法院调解收回。
Ⅲ 父母赠与孩子的房产能收回吗
一般情况下,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父母可任意撤销赠与孩子的房产。当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后,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为被赠与对象,很难撤销赠与。但在以下三种情况发生时,就满足了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有两个:
1、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
3、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
1、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
1、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
2、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
4、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具体可参照下图:
在发生撤销赠与的情况时,赠与人可在一年之内依法进行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有权撤销赠与,但时效为六个月。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Ⅳ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二)赠与一方将其个人所有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办理房产的加名登记,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三、已经将一方个人财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名下房屋的性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受赠方侵害了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才可以考虑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Ⅳ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房屋 可以要回吗
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 因为经过房屋登记而生效。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Ⅵ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想收回要怎么做
首先呢,如果是父母呢,是赠送房子给子女呢?嗯,想要收回呢是比内较的难了,因为他赠送的容房子呢,肯定写的就是子女的名字,而且呢嗯,也没有任何的凭据说这个房子呢,是由父母来赠送的,赠送就是给给对方,但是呢,想叫收回来呢,几乎上是不太可能的,如果父母赠送房子的时候呢?但是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父母的名字,那父母呢?就可以嗯,直接要回自己的房子,如果子女不给的情况下呢?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走法律的手段,这样的话,那也可以要回
Ⅶ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后悔了可要回吗
你好:
1、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回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答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没有上述三个条件,或者超过1年了,那就很难撤销了。
2、动迁,户主是父母,那么子女的户口是否在里面,如果户口在里面的话,子女也是有份额的,分到的房子不完全属于父母。动迁的时候,是否有内部家庭协议,父母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子女,或者同意由子女享有产权?如果没有这些内容的话,房子的份额父母还是有机会可以要回的,比如称办理动迁手续都是子女去办理的,具体怎么办,办理什么都不清楚。夫妻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取得部分房款后,自己另找地方住。
3、目前父母生活困难,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Ⅷ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后悔了可要回吗
如果已经交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否则就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