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父母可以投靠落户吗
投靠亲友,原则上可以,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章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章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2、子女投靠父母:未婚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章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未婚子女不含离婚和丧偶者。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章子女在章有固定住所,允许来章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儿和孤儿。
二、申办手续:
符合条件第1、2、3、4项所需手续:
1、被投靠人(在章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3)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4)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独生子女证》(仅限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符合条件第5项所需手续:
1、县(市)区民政局颁发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养儿童证明》;
2、收养人申请;
3、收养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捡拾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或儿童报案证明第三联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6、收养人单位出具的《收养人有关情况证明》;
7、被收养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仅限有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员);
8、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⑵ 在外地户口迁来南宁一定要父母迁小孩才能签吗
当然了,小孩子是随父母户口的,父母没迁来小孩户口跟谁?如果实在想迁,就用小孩名义买房,把小孩户口分离出去就能单独迁小孩了
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回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答。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条件:
1.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⑸ 父母随子女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孩子迁户口的手续: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
⑹ 父母随子女迁户口需要什么流程 清楚点 谢谢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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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公安局说明的受理条件和材料清单。下面我来具体说明
关于受理条件:
父母申请的时候首先要满足年龄和离退休这两个条件,
其次,独生子女 或者 非独生子女但是其他子女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户口 再或者 其他子女已过世的,可以申请。
另外父母两个人必须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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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程序:
我是海淀区户口,海淀区的投靠申请受理统一在西钓鱼台中关村科技园区行政服务大厅(也就是海淀区办护照的那个大楼)4层405房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其他城区的同志可以给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电话问一下具体的受理地点。
申请材料齐全,受理点受理材料以后会报给市局审批, 50个工作日内会把批准的材料返回到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通知取材料后要求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原籍到北京的派出所的户口迁移手续。
其实交完材料以后自己就不用操心安心等待派出所通知就可以了,50个工作日正好是2个半月的时间。我的材料已经受理,但是还没有批完返回来,我问了受理点的民警,说一般都没有问题,攒rp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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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材料: 所有的复印材料都要求A4纸大小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收原件。我把我写的模板敲在后面了,大家可以参考。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我提交的是我和父母各自在工作单位的干部履历表。三个人的干部履历表在各自原单位A4纸复印,然后加盖单位或者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最后只要履历
表里自己写明家庭成员关系的那几页,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都复印,受理处最后会把不需要的页给挑出来还给你。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验原件收复印件。署有子女、子女配偶或者父母名字的购房合同、产权证都可以。还有一个说法是租房合同也可以,这个到底可不可行最好问一下辖区的受理点。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毕业后在北京工作的同学,找单位人事部门,在你的人事档案里有一份毕业当年的派遣证。这个派遣证复印以后
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这一部分海淀区要求提交的包括:
父母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果已经丢失的,原籍居委会或者婚姻机关出证明,总之就是要证明父母两个人的夫妻关系。
⑺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各地有各地的条件规定不是统一的,所以你应该去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让户籍警告诉你。
⑻ 同省异地投靠亲属迁户口需要哪些流程
一,户口可以亲属投靠,不过一般来说,都是直系亲属之间才能亲属投靠的(配偶、子女、父母)而且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非直系亲属一般不能进行亲属投靠,具体咨询表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二,请看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内容来源:陕西公安网)
1、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所需材料:(1)申请人的申请书、结婚证及申请人、被申请人(年满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2)被申请人户口地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3)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所需材料:(1)申请人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身份证;(3)被申请人户口地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双亡户口已注销证明以及被申请人在其它地区无亲属投靠的证明;(4)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其父年龄超过60周岁,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可申请落户(父母一方年龄符合条件也可申请)。所需材料:1、申请人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证;3、父母户口地户籍证明(或经公安网核查后的《户口簿》复印件);4、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明;5、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⑼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如何迁移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专写《户口审批呈属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后交户政所长审批。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下发派出所后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