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儿女及孙子的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版、父母。
第权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上规定可知,子女是被继承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女儿是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的,且份额跟儿子是一样的。
长嫂的儿子是有继承权,但他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上述法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孙子在此案例中是没有继承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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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父母房产儿子和女儿是否都有继承权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 男女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Ⅲ 子女和父母脱离关系还有继承权吗
第一,什么叫与父母脱离关系?现代法律,除子女为他人收养以外,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法律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因此,不存在脱离关系这一前提。即使是不在一起住,也不算脱离关系。
第二,如果是子女为其他人所收养,那么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法律关系就此解除,没有继承权。
Ⅳ 父母是否有子女遗产的继承权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回国继承法》第十条 (法答定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而作为父母有权继承自己的遗产。
祝福!
Ⅳ 关于配偶和子女对父亲的遗产继承权
这个复是你朋友姥爷的财制产我就不再给你引法条了。但是问题我有一个,那就是这个房子是在什么时候买的。是在他跟配偶的婚姻持续期间买的吗?同时他们买房子时是否已经退休了?听你这么说好像,你朋友的姥爷是再婚的,所以这个涉及到的有很多问题。不是给你引几个法条就能说清楚的。
因为如果确实能够证明这个房子是你朋友姥爷个人出钱买的。而且当时你姥爷和他的配偶都已经,退休那么可以认定这个房子只是你姥爷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如果能的话,而是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买的,虽然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当然应当算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你朋友姥爷的配偶是有一半的所有权的。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也就是适用 上面这一条。
如果是共有的话,当然先要析产也就是先析出你朋友姥爷配偶的一半,再继承人平均分配(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你朋友的姥爷也是继承人。
Ⅵ 子女 先于父母死亡,父母父母死亡后该子女有继承权吗
你的问题没有表达清楚。首先死亡的人自动丧失了继承权。你提的子女和父母均死亡了,那么只有活在的孙子孙女、爷爷奶奶、叔叔、姑姑以及其他亲属有继承权。
Ⅶ 女儿和儿子一样拥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吗
是的。儿子和女儿对父母具有同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继承财产份额均等。
《继承专法属》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规定继承份额均等、适当照顾弱者: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Ⅷ 遗产继承权中 配偶 儿子 和父母哪个优先的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回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