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宅基地证房父母能过户给儿子吗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使用宅基地需要符合条件并且是县政府最终认定,自然而然所有的宅基地就都在县政府审批、批准范围内了,牵扯宅基地就不存在过户了,只能接受政府审批。这种情况更不存在过户,应该是父母把自家宅基地给了儿子,以后是儿子出面应对政府审批事宜,儿子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⑵ 上海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怎么过户给子女
需要子女是该住房和宅基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才有资格享有该住房和宅基地。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⑶ 父母在世可以把宅基地上的房屋分给子女吗
父母有权处分其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如果父母处分了,则是行使了财产权利人的处置权;父母没有处分的,父母去逝了则其财产变成了遗产,由继承权人行使继承权,依法继承。
⑷ 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房屋转让给子女后手续怎样办
可以按规定到县级国土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10.3转移登记
10.3.1适用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 依法继承;
2 分家析产;
3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
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2申请主体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10.3.3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继承的,按照本规范1.8.6的规定提交材料;
(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0.3.4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1 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3 申请转移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是否一致;
4 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是否已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5 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冲突;
6 本规范第4章要求的其他审查事项。
不存在本规范第4.8.2条不予登记情形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10.3.5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⑸ 父母要将宅基地过户给子女需要些什么手续
你们家
只有
房屋所有权
宅基地只是使用权
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委会等集体组织你们家的房子是小产权房
你去问下村委会
或乡政府
⑹ 父母的宅基地子女怎么继承
如果父母去世了,自然就有子女来继承了,这个应该是很正常的现象。
⑺ 父亲的宅基地地皮怎么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
如果宅基地以后登记在你父亲名下,那么宅基地地皮不可以过户和转让的,因为目前并没有宅基地和房子分开的登记了,只有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就是说房子跟宅基地应该是一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