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父母离婚子女生活费

父母离婚子女生活费

发布时间:2021-10-09 20:57:01

㈠ 离婚后小孩的生活费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㈡ 关于离婚子女的生活费问题

法律规定,离婚之后,亲生父母还是孩子合法监护人,对孩子承担相应的抚养权和法定的权利义务。
任何一方,在决定孩子医疗,生活,学习,等决策时,需要双方协议解决,一方不同意,可以找法院申请司法裁决,或是请街道居委会调解。
在女方执意要求你说的把孩子送往高消费学校就读,你可以不承担那一部分费用,而只需要承担法律规定你需要承担的费用,就可以。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㈢ 父母离婚 孩子生活费问题

你好,按你所描述的情况看,虽然你父亲答应留下房产,可房产是你和你妈妈以及你父亲的共同财产,应该均分为三份,你父亲只是留下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你和你父亲的父子关系不受婚姻是否存在的影响,你也没到18岁,所有你父亲任然应该付给你生活费,具体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

㈣ 离婚后支付子女生活费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首先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标准:

1、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4)父母离婚子女生活费扩展阅读: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

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抚养费的变更: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

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

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

㈤ 父母离婚生活费指什么费用

婚姻法对离婚后女子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民事政策意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给付办法,可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子女的口粮田由父或母待耕,收益归子女。女子由于生活和受教育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状况有较大的变化,因而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时止。”
根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根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一)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㈥ 父母离婚后,关于孩子成年后的生活费问题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尚未独立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上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他的父母应该继续支付抚养费.

㈦ 一般家庭离婚孩子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㈧ 父母离婚 孩子18岁以后还要付给孩子生活费么

虽然是粘贴的,但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七、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八、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九、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十、继父母应否向继子女给付抚养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十一、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十二、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㈨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怎么算

1. 小孩的生活费是付到18周岁为止,但如果小孩18周岁还在读书的话,男方要支付生活费或者教育费吗?
孩子18岁之后,从法律的角度,父母有权不再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从中国的国情看,父母还是应该提供一些必要的费用,这个费用不是强制性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 法律规定任何一方收入和下落不明者,用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但如果没有名下财产的情况下,又没任何证据提供男方的收入情况下,法院是按照什么来判定生活费?男方银行下的财产,法院是否强制执行?(女方没有证据提供男方有钱)

如果没有证据明男方的收入情况下,可以按照无固定收入还判定,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离婚后,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收人减少或者没有增加,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难以维持正常生活,而无抚养权的一方的收人大大增加,子女与收人增加一方的生活明显悬殊的,在这种情况下,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与无抚养权一方协商或者通过起诉的方式追加抚养费。离婚后,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收人没有显著增加或者小幅度增加,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依然可以维持正常生活,子女的正常生活并没有受到影响,而无抚养权的一方的收人大大增加,这时,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向无抚养权一方追加抚养费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假如一方暂时没有收入而无法支付抚养费,可以与对方协商暂缓支付。一方下落不明且无任何财产的情况下,法院也是无可奈何的,但只要有财产可以支付,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就可以受理并强制执行。

3. 如果生活费达不成协议,男方不给的话,男方有什么后果?女方该怎么办?
如果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在诉讼期间,法院可以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孩子。非诉讼期间,孩子遭到遗弃,后果严重则由刑法制裁;如果并没有严重后果,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性措施。离婚后,根据婚姻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应该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承担义务,另一方以及他的女儿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4. 男方下落不明,女方该怎么办?(男方和女方不是一个地方的)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下落不明满四年之后,利害关系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果。

5. 请问当地生活(南京市郊区)标准一般是多少?是男女双方一人一半,还是支付生活费方要多一点?
2009年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不低于360元,但抚养费不是这样计算的,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综合确定。抚养费承担的额度如第2条所述(补充固定收入的承担: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不超过50%的比例给付)。

6. 如果真的上了法院,法院会帮着调查男方的收入情况和银行财产吗?双方一定要提供自己的单位吗?(男方在外企,不稳定。随时换工作)
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提供自己单位不是必须的,但需要提供身份证明。

7. 如果男方只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并没看望孩子。(距离太远)女方有多要钱的权利吗?
离婚后,未抚养一方有探视权,至于你是否履行,这是你的权利,抚养费经判决后,是否有多要钱的权利参见第2条所述。
8. 修改协议话,有一方不愿意修改。法院会不会干预?强制修改呢?
如果是协议的话,需经双方同意且为真实意思表示,无违法内容方才具备效力,法院不会干预协议的。

补充回答:
如果未抚养一方确无财产,法院就无法强制执行,但其单位的工资是可以执行的,法院也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配合执行。

阅读全文

与父母离婚子女生活费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父母60岁请柬怎么写 浏览:410
三支柱养老金多少 浏览:424
老年痴呆症英文叫什么名字 浏览:570
老人餐该怎么分配 浏览:210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注意什么 浏览:141
现在人的养老金是多少 浏览:355
2050年的退休金 浏览:197
叶酸预防老年痴呆服剂量 浏览:453
50岁大妈短裙丝袜 浏览:171
脑梗死引起的老年痴呆遗传吗 浏览:308
为什么父母出门小孩会哭 浏览:941
父母为什么不让男生留长发 浏览:689
老公不孝顺父母可以离婚吗 浏览:816
国外公务员退休金高 浏览:961
50几岁的老人做透析可以活多久 浏览:231
给老人生日画什么图案 浏览:8
老人脸色发黄不吃油什么原因 浏览:120
与父母发生冲突如何解决英语 浏览:851
养老院病床 浏览:671
社保退休时领多少钱 浏览: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