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的如何办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的方法:
1、办理条件:
(1)、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1)父母随子女到外地扩展阅读: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具体规定: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5、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落户。
6、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
B. 退休父母随子女到外地,退休金怎么迁移
根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回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答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领取养老金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C. 父母户口能够随4身在异地的独生子女迁移吗
父母要六十岁以上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才可以申请,你可以在你的户籍所在的办证中心去询问。不过以后实行居住证了,户口在哪里也就无所谓了。
D. 农村父母随子女跨省居住,如何办理医保等相关手续
手续如下:
以烟台为例,如果想让参保人的父母在烟台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请于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持居住证到居住地街道办理居民参保缴费手续。次年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想给父母办理新农合异地就医,建议咨询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一切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
外地人员转入烟台,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岁,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岁。
从外地转入烟台,需携带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如转入烟台单位接收加持身份证复印件,如个人挂档缴费加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父母随子女到外地扩展阅读:
烟台市社保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先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后,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规定报销。属于随亲属居住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回原籍居住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填写完整报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参保城镇居民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门诊统筹病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报销时,将原始票据、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参保户口所在地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算,或联系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
E. 独生子女在外地工作,父母退休后要不要跟随一起去外地生活
我个人认为是可以跟随过去的,因为这样子一家人可以在一起非常的快乐,如果不在一个地方,父母可能会非常的想念孩子,而孩子还没有时间,我觉得父母会非常的失落。
F. 父母退休,该不该跟随孩子去外地生活
很多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这些孩子们在上大学的时候去了其他的城市,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也可能是在和家乡离很远的城市开展起了自己的事业,这个时候就会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安家落户,那么父母在退休之后,这种情况该不该随着孩子去外地生活呢?
有的父母因为年纪比较大了,身体不是特别好,只有一个子女没有在身边无法照顾,为了顾及子女的工作和事业、家庭,这些父母就搬到孩子所在的城市居住,这样守着孩子比较近,方便和孩子之间互相照应。
G. 老人随子女到外地生活医保怎么办
仍可在异地享受医保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版:
第二十权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父母随子女到外地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样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必要时可印制副本。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标识,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编码。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区编码表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缴费单位保管。缴费单位在办理招聘和辞退职工手续时应当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证填写的相关内容应当真实并且一致。
H. 父母是离休干部,随子女到外地生活,医保怎么解决
不可以
离退休人员都不能异地转移社保关系
需要去原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然后在居住地选择2家左右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付,然后拿着发票等回去报销
I. 父母退休后,要不要跟随在外地的子女一起生活
国内交通的便捷性让很多年轻人远离家乡出门在外求学,越来越多的人大学毕业之后就留在了当地找工作,并且逐渐的融入到这个新的城市,最后成家立业。那么对于年轻人来说走到哪都能够扎根,但是对于老家的父母应该何去何从呢?是独居在老家呢还是应该到他乡跟随孩子生活在一起呢?
现代年轻人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年轻人在外地工作无法经常回家照顾老人,而且子女成家有了孩子之后无瑕照顾自己的孩子,所以很多子女还是希望老人能够过来可以帮助照顾孩子。虽然要远离故乡,还要面临很多现实问题,比如语言不通、饮食不适应、当地的医疗以及养老服务等等,这些都需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不过为了子女能够安心工作和生活,老人还是愿意克服种种困难跟随子女一起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