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独生子女家庭,领了独生子女证,但是从来没有领过独生子女补贴,请问:这个补贴要到什么机构办理
解答,
当时办独生子女证时,
如果有补贴的话,
当时就可以领了。
现在要再去补领补贴,
可能性不大哦。
各地区的补贴政策不一样,
如果实在想试试的话,
去办独生子女证的机构咨询下。
2. 独生子女费一次都没有领过怎么办呀
可以领的,去你们村委会,或者是街道办事处去问问工作人员,
他们会告版诉你去哪领,好像是一年权两百吧,可能地区不一样,领的也不一样
持有《独生子女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独生子女父母有补助
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
3. 独生子女补助金没有领取会失
独生子女补贴,是要求公民在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后到当地计生部门进行申请领取的,若公民没有按照当地要求申请会被视为放弃而无法领取,若已经申请但是没有补贴就需要前往咨询具体情况。
4. 独生子女证已经办理,一直没领费用,可以补吗
独生子女证已经办理,证件没有丢失与损坏的情况,不能申请再补办。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自愿只生一孩不再奖励。此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各地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不同,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独生子女补贴发放年龄:
目前,国家已明确表示自愿只生一孩不再奖励。这意味持续33年的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政策将退出历史舞台。按照以前的政策规定,我国对独生子女补贴发放年龄规定为直至孩子年满14周岁,有的地区发至孩子年满16周岁或者18周岁。
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这一奖励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 独生子女补贴上哪里领,我是农村的领证14年了一直没领,还能领吗
应该是还能领你去那个独生子女那问问去
6. 我是独生子女但没有领取过独身子女费 能补领取吗
独生子女本人是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独生子女费也不能补领。
独生子女费是由独生子女的父母领取的,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的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部分地区为16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
独生子女费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6)独生子女补贴沒领清零扩展阅读
独身子女费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