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去安慰一个失去儿子的父母呢
没法安慰,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孩子没了,世界从此变成了地狱,每分每秒都是煎熬,请你一定要努力平安健康的活下去啊
2. 如果失去孩子的父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吗
如果失去孩子的父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吗?
你如果有什么不策,你父母就会悔恨一辈子,直到老去的那一天。
因为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你觉得心头肉被挖了什么感觉!
为了爱你的父母,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吧。
3. 如果孩子自杀后父母会怎样
那些自杀的孩子,他们的父母究竟做了什么?
孩子如果真不在了,你抱着这些附着在他身上的名声、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
文/ 七彩霞衣
作为一个十几岁孩子的妈妈,眼看着自己的孩子到了青春期。看到网上那么多孩子自杀的新闻,心里也着实担心,怕孩子一时想不开,造成让自己终身后悔伤心的决定。
于是我就想作为一个母亲,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孩子不走这条路?
反过来在网上查,那些自杀的孩子,看看他们的父母做了什么才导致他们走上绝路,给自己一个警戒,以后不这么做不久行了?
一共有两个案例引起我的注意。一个是网上转载很广的一篇文章,转自《读者》:
标题为:《孩子,妈妈把你背回来了(一位特级教师在女儿自杀后的教育反思) 》
讲的是南京一中特级教师黄侃的经历,她的女儿远远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留学期间自杀身亡。
我仔细读了通篇文章,发现有一个现象比较奇怪。
妈妈黄侃眼里孩子的印象:
能干、情商高,朋友多,性格开朗,处理事情冷静。独立,有自己的想法,自己决定去留学。
跟女儿遗书中的自我评价:
我真的太太太累了,八年来一次次平定崩塌的心灵,而当它再一次崩塌时我又无能为力,只有咬牙忍受再寻找调整的机会,而现实的事务又被耽搁着,现实的美好被破坏着,我真的厌倦了……
相差甚远,奇怪耶哉?!
细思下来,却也深有关联,在所有人哪怕是亲人母亲面前,都表现得如此能干坚强,这个人肯定是不真实的。
人都有坚强和软弱两个面。当她无时无刻不带着坚强的假面,那么她的那些软弱,那些脆弱,只能留给自己,最终害了她自己。
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坚强、独立、懂事,可是孩子在我们面前她还是个孩子啊?除了在我们面前,还有哪一个地方可以容纳她的反面,那些软弱,恐惧,无理,他不在我们面前表现这些又去哪里?!
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孩子很惹我厌烦的事情似乎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文中母亲黄侃反思:
如论无何也没有想到,外表活泼开朗的女儿竟会背负如此大的痛苦,而她作为母亲竟没有丝毫察觉,
我觉得她眼中的女儿不是女儿真正的样子。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
我分析了下,这个问题可能跟父母对待她的方式有关系。文中反应出来的有以下几点。
1. 很小就离开父母
文中说:
女儿上幼儿园时,由于黄侃夫妻俩工作较忙,于是将她送去寄宿学校。
幼儿园哪!?孩子至多不过四五岁,或者只有三岁吧,那么小小的一个人,站起来之也仅仅是大人的一半而已,就得离开父母去过就得过集体生活了。
多么可怜!她被人打了骂了,被老师欺负了,找谁哭,谁能安慰她开解她呢?
心理学上说,六岁之前的孩子与父母两周以上的分离都可以叫亲子中断,这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我想女儿远远之所以跟妈妈疏离,不愿意展现真实的一面给家人,可能就是因为从小就离开妈妈,心理上有距离感,没有那种母女本该有的亲密无间的感觉。
2. 对孩子精神世界漠不关心
黄侃提到:
我对女儿的关心过于物质化,而在精神上交流得太少,我对她的精神世界缺少了解。
女儿曾经也和她交流过感情上的问题,“但我是个粗线条的人,有时候大大咧咧,对这种事不太敏感。
她也说:这也是中国大多数父母的问题所在。
是的,我们中国父母对孩子物质关系多于精神世界的关心。我们跟孩子对话最多的就是物质方面的:你要什么玩具?想买什么书?想吃什么?而很少会问她精神上的问题:你恐惧吗?孤独吗?害怕吗?开心吗?
或许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学着试着去关心孩子的内心。
我也知道他们未必愿意让我们走进去,但只要让孩子知道我在这里,我会永远支持你等着你,他或许在人生的难关会想着有我还有父母为依靠,就不是绝路。
3. 对孩子外在的要求超过孩子本身
黄侃说:
她学习成绩一直不错,我也没有对她有太高的要求,但是一旦考试没考好,我也会旁敲侧击地鞭策一下她。
幼儿园就开始住宿,一周甚至几周才能回到家,见一次父母,父母不跟她交流任何情感。
考试不好还旁敲侧击,作为一个学生,我可是见识过老师的“鞭策”的:那真是句句如鞭,针针见血。
我这里岔开一句话,以小人之心忖度:很多老师的孩子学习压力比普通的孩子要大,因为身为父母的老师怕别人诟病:还是个老师呢,自己的孩子都教不好?!
现在更会升级:自己还是大学生、硕士博士呢,孩子都教不好?!父母的身份成了孩子的压力,父母为了现实自己作为某个身份的权威性,就去过度压榨自己的孩子,这对孩子公平吗?
再回到问题上来,所以当我们在关心孩子的外在,成绩好不好?升学有没有考上?钢琴有没有过级?画画有没有获奖?
同时要告诉孩子,是的,这些我都关心。但我最在乎的还是你,难道不是吗?孩子如果真不在了,你抱着这些附着在他身上的名声、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杀这个是复杂的现象,但就孩子的自杀来说,父母对待他的方式占据了最大的比重。
还有一篇是知乎问答里面一个自杀被救回来的回忆,让我得出孩子自杀父母另外一个失误。
4. 与孩子说话口无遮拦
作者说她自杀是因为与妈妈吵架,吵急了,妈妈说:我真后悔当初生了你!她就说:你以为我想活啊?!她妈说:不想活你就去死啊,药箱里有药!她就吃了半瓶安眠药。
昏睡了三天被救醒,妈妈非常后怕,跟她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爸爸后来说,如果你死了,我会恨你妈妈一辈子。我们这个家怕也要完了。
想起我们老家的话:宁吃过天饭,不说过天话。身为父母,跟孩子说话的时候一定得小心,尤其在气头上,诅咒孩子死,后悔生了她之类的话是绝对不能说的。
作为父母一定要慎言慎行,你承受不了的结果千万不要说,无论你多么生气多么想说!学会在气头上住口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孩子气极跟我们说她要死想死的时候,她可能不是说着玩的,她或许真是这样想的。而且有的孩子即便没有这个心思也有可能会在一击之下做出过激的行为。
上文母亲后来也说,看准了她胆怯才这样说!没想到她会真的有种去自杀。
第一篇文章结尾,谈及自己的教育感受,黄侃说:
如果女儿在世,她一定会让她按自己的兴趣生活,绝不给她压力。“只要她能自食其力,做一个对社会没有危害的人,我就满足了。只可惜,生命不能重头再来。
是的,生命不能重来,这是给生者的一个警示。父母有时候会把过高的期望加在孩子身上,孩子压力太大崩溃了才后悔莫及,早知今日惨剧生,当初相煎何太急?!
写这篇文章算是给自己的戒律:以后不要对孩子太多期望太多压力,适度关心孩子的精神世界,莫要让悲剧再发生!
4. 失去父母会对孩子有何影响
失去父母的孩子的人格是不完整的。
生活压力大,始终要想到自己是孤儿,心理上要承受无限的极大的痛苦。
缺少父母的爱,缺少父母的管教,很容易走上生活的歧途。
5. 那些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们都是怎样生活下去的
害怕失去亲人,因此,很多冒险的事,或者有点冒险的事,我都不会去尝试。以前以为失独很远,但是这件事就发生在我身边,发生了很亲的家人身上,自己感触无法言喻,担心自己会因此活不下去
6. 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 该怎么活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坎坷,都需要我们去面对,都需要勇敢的去跨过它。
有些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要经历的,但是发生了就要勇敢的去面对。
7. 失去孩子的父母怎样调整心态
孩子的父母的话就是一定要放松自己的心态,然后不要想过去的事情,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就不要去抢了
8. 你身边的失去子女的父母是如何走出丧子之痛的
为了不让失去的孩子在天堂伤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把猫猫狗狗当作自己的孩子陪伴在身边。
9. 如何面对失去孩子的父母
面对失去孩子的父母,我们应该:
● 引导他们不要把悲伤变成愤怒。我们要在第一时间告诉他们,其实,在灾难面前,大家都是受害者。一家人相互埋怨,只会增加更多的伤害。
● 要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和他们感同身受,适时地给他们一些语言上和身体上的安慰。当我们进入他们的情绪世界,就是用我们的心去体会他们的感受,而不是分析他们的思想。当我们有感受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会表现出:我能感受到你们是多么地不容易。我们有这个反应的时候,就会让对方感觉到他们所有的脆弱都是被肯定的,这是自然的;然后,帮助他们形成新的思考问题的方式,让他们敞开心扉,听听别人的声音和解释。
● 每天给他们一点安静的时间,比如说能够有半小时的独处,让他们关注自己的深呼吸,让他们的心安静下来。这样,他们在面对灾难的现实时会有更多的勇气和智慧,而不是用情绪去回应现实。
● 最后,帮助他们转移情感,引导他们去关爱那些在灾难中失去父母的孩子们,帮助地震造成的孤儿重新找到父爱和母爱。
10. 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怎么办
国家规定有特别扶助金。另外,各地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主要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一、国家自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残扶助制度。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并于2012年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关怀的政策措施。2013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通知》,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二、特别扶助金。各地标准也不尽相同,以广东省为例,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1、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自2014年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按规定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所需经费按《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资金来源由省和市、县财政承担。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2、完善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扶助制度: (一)优先安置进公益性养老机构。年龄在60周岁以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城镇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要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优先安置在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或通过购买服务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年满60周岁的农村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可申请五保供养,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安排入住农村敬老院。 (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交费补贴。 (三)以政府购买方式由社区中心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扶助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选择居家养老的,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和安全援助等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四)申请低收入居民社会援助时,享受的各项扶助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五)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可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 (八)通过“生育关怀基金”等形式,给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精神慰藉费和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