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学生不应该要求父母支付学费生活费等
楼主你好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最高法院关于新《婚姻法》的若干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规定还称: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如要继续接受教育,应视为对其未来
道路自主选择的行为,其父母不具有继续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成年子女向父母索要高等教育费用,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由于中国的大学生很少去勤工俭学,即使打工其费用也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大学学费。遇到此类案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再进行判决。有些法官会判父母中有能力支付的一方先行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等子女工作有稳定收入后再返还给父母。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是以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为前提的。
为成年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后就不应该再向父母要学费。因为接受高等教育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接受高等教育,直接到社会上谋生。
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负有抚育义务。而接受高等教育,是一种智力投资,实际上就是就业投资,这项投资的直接受益人是子女而不是父母,依照民法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子女应该为其预期可得利益作出相应的付出,即学费由自己付。子女自行接受高等教育,进行就业投资,理当从家庭的实际状况、自己的条件和能力出发,通过勤工助学、半工半读、业余学习或向银行贷款等方式,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而不应完全依赖父母。”
由成年子女的求学费用,特别是父母离异成年子女的求学费用引发的案件在全市各法院都有增多的趋势。
一些法官说,虽然18岁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但事实是我国一般的在校学生,即使到了18岁仍缺乏自立能力,在经济上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强。他们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又何谈自己来承担学费?面对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法院总是尝试沟通、理解,使父母与子女在学费上达成妥协。
法官们同时指出,父母与子女的观念都得变一变。孩子不能“躺在父母身上”上大学,父母也应当鼓励子女想办法支付学费。
2. 父母应该支付孩子的大学学费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十八岁后,父母可以不负担了,但是现在有几专个人十八岁就能自己挣钱的属?所以如果子女没有能力的,父母应该负担
1.《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婚姻法实用问答》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其生活的;(2)。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可见,父母抚养子女的期限,自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对于已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自愿给予经济援助的,法律并不干预。
3. 关于父母是否应提供子女上大学的费用,我是正方,同意 但要充分理由
由于中国的大学生很少去勤工俭学,即使打工其费用也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大学学费。遇到此类案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再进行判决。有些法官会判父母中有能力支付的一方先行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等子女工作有稳定收入后再返还给父母。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是以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为前提的。
而且我方认为,在我们上大学的时候,虽然可以一边勤工俭学;一边学习。但是,这样还是会影响学习的!再说了,现在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例子很少,即使有,他们的工资也是不够支付大学的费用。所以我方认为,父母应该支付孩子上的学的费用。
我想请问反方辩友,大学的学费那么贵,高中生打工能赚到么?就算能,如果还能打工赚学费用,考上大学的可能性降低了很多,中国考生这么多,竞争这么强烈。
就目前中国的国情来看,由父母支持接受大学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虽然一般上大学的年龄都在十七、八岁左右,都已经成年或接近成年。但中国的教育制度依然是以传统的应试式教育为主。学生从儿童阶段一直到青年阶段长达12年的教育当中被家庭、学校乃至社会、国家给予了一个任务就是学习,而学习的主要内容主要还是以理论性的内容为主,实用性的课程一般都处于选修和无关紧要的位置。中考、高考的压力又使学生被牢牢的固定在课本和主要功课的夹板上。这种状况使得学生在高中毕业时根本没有能力在社会上自立,除此以外,高校入学时还要有学费、生活费等一笔不小的费用,是学生们根本无法自己解决的问题。而且,国家又没有有效的资助办法。所以,大学阶段的费用必须由父母资助完成。
父母培养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他们应该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
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没必要考虑别的事情。所以,我方认为父母负担学杂费理所当然!
大学生打工是不务正业,会影响学习的!
我方认为父母应该支付,因为让孩子上学是父母的天职!
一些法官说,虽然18岁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但事实是我国一般的在校学生,即使到了18岁仍缺乏自立能力,在经济上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强。他们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又何谈自己来承担学费?面对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法院总是尝试沟通、理解,使父母先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等以后,子女有能力了,再把钱还给父母。
因为在孩子出来工作时的学费费用很高,是孩子们无法接受的,等孩子从大学出来后就工作,读完大学的孩子,一般都会有很多公司招聘的,工资也很高,所以那时才由孩子们来去照顾自己的父母.
4. 父母应不应该给孩子提供大学学费
父母不应该给孩子提供大学学费理由
1.大学生一般都已经过了义务教育期限 法律也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承担孩子的学费支付
2.大学生已经可以成年 也可以在学习以外的时间去社会上做一些兼职类的工作 可以承担学费的 为什么一定要让年迈的父母承担这份压力呢?如果能力确实无法达到 父母可以对孩子进行补贴 或是帮助 但不能完全依靠父母 。
3.大学生也可以在一些社会实践工作中吸取一些工作经验 这样对他们以后毕业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不会让刚刚毕业的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能慢慢的接受 如果一下让他们接受这些 是很有难度的 有可能会造成他们退缩 不敢去工作 到时候还要靠父母 想想 大学毕业的他们都已经22左右了 在实习一两年 才能慢慢进入到正规上 这对家长 对学生都是很漫长和煎熬的 。
4.学生需要在业余的时间里接受一些兼职类的工作 虽然工作不稳定 工资不高 但是一年的学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孩子一直靠着父母 他们不能自己学着独立 在校只知道花钱 大学的学习是很自由的 业余时间也是很多的 他们如果不能正确的利用空闲时间 只会花钱 不能体会到赚钱的辛苦 这和啃老族有什么区别呢?毕竟他们已经成人 如果没有兼职也就罢了 现在有那么多的工作选择 为什么不能好好利用空闲时间呢?
5.家长应该让孩子学会独立 体会赚钱的艰辛 才会知道花钱容易挣钱难的道理 光说不实践是没有用的 光告诉不督促也是没有用的。
5. 大学生学费父母 必须负担吗
当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最高法院关于新《婚姻法》的若干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规定还称: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如要继续接受教育,应视为对其未来
道路自主选择的行为,其父母不具有继续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成年子女向父母索要高等教育费用,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由于中国的大学生很少去勤工俭学,即使打工其费用也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大学学费。遇到此类案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再进行判决。有些法官会判父母中有能力支付的一方先行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等子女工作有稳定收入后再返还给父母。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是以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为前提的。
为成年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后就不应该再向父母要学费。因为接受高等教育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接受高等教育,直接到社会上谋生。
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负有抚育义务。而接受高等教育,是一种智力投资,实际上就是就业投资,这项投资的直接受益人是子女而不是父母,依照民法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子女应该为其预期可得利益作出相应的付出,即学费由自己付。子女自行接受高等教育,进行就业投资,理当从家庭的实际状况、自己的条件和能力出发,通过勤工助学、半工半读、业余学习或向银行贷款等方式,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而不应完全依赖父母。”
由成年子女的求学费用,特别是父母离异成年子女的求学费用引发的案件在全市各法院都有增多的趋势。
一些法官说,虽然18岁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但事实是我国一般的在校学生,即使到了18岁仍缺乏自立能力,在经济上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强。他们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又何谈自己来承担学费?面对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法院总是尝试沟通、理解,使父母与子女在学费上达成妥协。
法官们同时指出,父母与子女的观念都得变一变。孩子不能“躺在父母身上”上大学,父母也应当鼓励子女想办法支付学费。
6. 父母是否有义务支付子女的大学学费,如果没有,那么有多少子女是自己支付自己的大学学费的
不要负法律责任。
送子女上大学并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有经济能力的父母为其子回女 支付上大学的费用属道答德上的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大学学费没有法定给付义务。我国法律对成年的认定,为18周岁,达到18周岁,就认定为成年人。
孩子上大学,一般都在18周岁以上了,是成年人了。大学生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为了孩子以后的发展,父母应该在道义上给孩子支付大学学费,帮助孩子完成学业。
但是这只能是道义上的义务,并不是法律上的义务。如果父母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实在无力支付大学学费,也不能从法律角度对父母进行惩戒或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