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何填
我响应国家关于一对夫妻一个孩的号召,我夫妻从结婚以来只生育一个孩子,情况属实,请领导审批
❷ 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发放与管理,更好地维护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夫妻的凭证。
第三条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四条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 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二)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之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
本条第(四)、第(五)项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六条 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且自愿领证的,按以下程序申领:
(一)在所在村(居、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填写基本情况,并在“申请理由及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二)所在村(居、社区)审核并签署意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办的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员,需携带申请表及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一孩《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
4、依法收养子女的,应提供《收养证》及其复印件。
第七条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原发证机关查到存根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补办。原发证机关查不到存根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原办证时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单位或社区证明、独生子女费发放工资条复印件等。
第八条 对于户籍迁移的,可由现户籍地补证。申请补证时除提供第六条第三款所列材料外,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曾经领证的原始凭证。
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表和有关证件、材料后,对符合规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登记、造册和建档。因客观原因不能即时发放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发证的决定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条 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的,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发证。
第十一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享受《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规定的优待和奖励。
第十二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或丧偶后,在育龄期内再婚,新组合家庭子女数累计超过一个的,持证人应当在当月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证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从当月起停止对原持证人的奖励优待。持证人不按规定交回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书面通知原持证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追回原持证人不应享受的奖励费。
第十三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依照政策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在申请再生育时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优待,并在生育第二个子女时将已领取的奖励费退回发放部门。
第十四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收养或违反规定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生育(收养)子女后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已领取的奖励费退回发放部门。
第十五条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设区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向群众发放。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发证的同时要建立档案并长期保存。
第十六条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过人口计生证件打印系统统一编号打印,编号为18位编码。
第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领证后再生育的,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证件和所领取的奖励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7月20日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试行)(晋人口发[2006]1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略)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登记表(略)
❸ 滑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去哪下载
这都开放二胎了,再整什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不啪啪打脸呢么。。
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怎样办理
1,《申请表》,由夫妇双方亲自填表,不得代办。
2,《申请表》一式填写两份,由夫妇双方单位分别盖章、由女方单位送户口所在居(村)委会核准,然后交双方单位各保存一份。
3, 如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应主动退还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申请表中应写明:我们夫妇已有一个孩子,自愿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特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❺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如何填写
各地申请表格式不统一,一般不需要填写。需要填写理由的,参照以下声明:“XX夫妻(离异、单亲,为符合条件一方)已生育(收养)一名子女,自愿不再生育或收养。本人保证上诉情况属实,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但是现在各省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规定存在差异:格式全国没有统一,申请表格,办理机关或有不同,具体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奖励项目、标准也各不相同。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9)子女满16周岁,符合条件也可申请,但不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二、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三、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❻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表怎么填
国家鼓励提倡生育二胎,现在已经取消独生子女证,与之相关政策也已经取消
❼ 山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怎么盖章
孩子的出生证明,夫妻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户口本,都要原件
❽ 去哪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领表,应该在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再由夫妻双方单位审核盖章。夫妻一方无单位或双方无单位的,在户籍地社区(村)委会盖章; 再由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批准并发证。
申领资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小孩一寸照片一张。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