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很多人说这个世界上最亲的莫过于血缘关系,那么我对孩子就是独立的个体,我没觉得他是我生的就对他怎样
于我而言,无论我与父母的关系是否好,我都是感激的,因为养育之恩。但是,我觉版得,父母与子女的权 养 其实是互相的,法律上也如此规定。父母 子女 的确是独立存在,不否认,每个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但是脱离后,又一定存活的下去吗?每个人都是一个点,点成线,线成面,面成体,能相遇都是一种缘分,当然是好是坏暂且不论,毕竟事物都有两面性。
我一般会把亲情放在第一位,爱情放第二位,无论对方和我的关系如何。正如您所说,多了基因与血缘的关系,就是基因与血缘把你们联系起来的,就是两点一线,还是垂直的那种。配偶的话,作为二次元的一员,我有一位网上的cp,我们都很心水对方【不是爱情不是友情,都是女孩子】,都很依赖彼此,我天天都会和我朋友谈她【于是被说恩爱狗】。我家教很严,父母的确是为我好,但是我不喜欢这样,她对我很好,我很喜欢。而人品啊礼貌啊什么的都是她好,我喜欢她胜过喜欢父母【被父母看见了会不会被打】。但是,如果要我选,我会选父母,就是因为基因与血缘【放弃她肯定是痛苦的啊,但是........】。
B. 你怎么理解把一个人当人看(指的是独立的个体),而非符号或者心里的臆想 比如: 父母对孩子,或者子女
怎么理解,就是正常的吧,人把人当人看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C. 孩子来自于父母,那么父母就要把孩子当成独立的个体,但在事情上父母可不可以管孩子因为孩子就是父母生的
你是否问过他是否想出生,你凭什么决定他的出生,你的责任!他大了有自己主意,你不应多干预。
D. 怎么才能让父母明白子女也是有完整独立人格的个体
可以和父母一起看一些影片,让父母慢慢的意识到,或者是从短片中有感觉到孩子是应该如何教育,如何去陪伴?
E. 子女和父母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存在
父母和孩子是相互独立的个体,我们曾经彼此依赖,共同前行过一段路程,为的是在生命中彼此成全,各自绽放,然后,远远的欣赏。
是啊,这也是我在自己当了妈妈之后才有的想法。站在各自的角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也并无对错之分。
我想,这对父母和女儿之间,一定还是有些问题,看得出,女儿并不信任父母,假期不回至少要跟父母打个招呼,这是健康的亲子关系最起码该有的沟通。
F. 孩子对父母而言究竟是独立的个体还是生命的延续
我对于我父母而言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现在的社会思想已经很开放了,很多父母都不会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在孩子的身上,他们对孩子最大的期望就是希望他们可以好好学习。在孩子大学毕业之后,大多数的家长都会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所以很多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并不是生命的延续。
父母对孩子的管教大多只限于18岁之前,在18岁之后孩子都已经变为成年人了,他们不会很每件事情都听父母的,他们会根据自己的思想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所以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并不是父母生命的延续。
G. 父母是否属于独立个体分得子女的财产
子女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亲和母亲都有权独立继承子女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