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怎么开
用现在的户口,父母户口和你的户口分离在中国是正常现象,如果只需要证明不需要户口本,就到学校开证明或者到父母户口的街道派出所开。
㈡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像我们父母一辈好多都是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小孩子也没有出生证的。所以问一下当地民政局。有离婚证书的话,当地民政局肯定有备案的。
㈢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怎么写
1,父母子女情况的证明,一般是指亲属关系证明。
2,可以具体咨询一下户口所在地版派出所民警有什么具权体的要求。
3,亲属关系证明的一般格式: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XXX 性别:(男/女)出年年月,X 年X 月X 日出生,住址(户口本上的地址)
身份证号:(XXXXXXXXX ),其亲属关系的情况如下(直系血亲都要写):
关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住址与其关系(父子/母女/母子/父子/兄妹/姐弟/姐妹等) (称谓) 工作单位备注
㈣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到哪去开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先到当地居委会开具证明,或直接到当地户籍管理派出所户籍室开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㈤ 父母与子女不在一个户口上怎么证明关系
可以不在一个户口上,只要你能提供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这项必备材料就算合格了。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政策出台。记者11月13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有两处“细节”调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更加方便。
一个调整是,往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交“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016年变更成了“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也就是说,从2016年起,只要你能提供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这项必备材料就算合格了。
另一变化是针对转学生的。往年要求进城务工人员在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时,要提供“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2016年改为提供“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这意味着只要原就读学校盖章就行,不需要再找当地教育局盖章了。
根据流程,登记点审核进城务工人员相关材料后,对通过审核人员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安排就读的学校。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报到。相关链接申请时需哪些材料?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予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予纳税相关证明)。(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至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至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至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参考资料链接:http://www.sc.xinhuanet.com/cxjs/2015-11/18/c_1117177498.htm
㈥ 有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明亲属关系有两种情况:1、被证明关系的双方户籍归属地属同一个派出所管辖,可以带上自己以及家人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到户籍归属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证明亲属关系;2、被证明关系的双方户籍归属地不属于同一个派出所管辖,要带好自己以及家人的户口簿到各自户籍所属地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有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写回答有奖励
有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家里把子女证明弄丢了,现在我的户口和父母的不在一个本上,父母的在昆明,我的在曲靖,而我出生地又是在昭通那边!现在想把父母的户口迁了跟我在一起,需要开个子女证明或者办个子女证,出生地的派出所说是我们一家已经离开多年无法证明不给开!请教高手我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到你目前居住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你父母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出出具一个关系证明,再到派出所去开证明就可以了。
0 5
耿荣花随月
2020-03-14 TA获得超过3.7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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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证明是你父母村委写,写上某某是谁与谁的孩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签上村长的名字盖上村里章就行了
继母与子女也有证明和上面方式一
一、先在你们原户籍地派出所查户籍档案;二、如果户籍档案里有你们父母亲和子女一家户籍情况,那么请派出所给开具证明就可以了用现在的户口,父母户口和你的户口分离在中国是正常现象,如果只需要证明不需要户口本,就到学校开证明或者到父母户口的街道派出所开。
如果你已工作,人才中心或者公司的人事档案中有你父母与你的详细关系资料。可以开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果正在读书。那么需要到你当初报户口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出证明即可
0 12
留菲学生联盟
2013-02-06 TA获得超过213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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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出生证明还有吗,如果有,就用你的出生证明来证明你和你父母的关系就可以了。用你的出生证明原件去公证。
㈦ 子女和父母的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怎么开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的户口同属一个派出所管辖,可凭借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如不属同一派出所管辖,其登记不能证明你们双方的亲属关系,建议您带着双方户口簿到所属地派出所,让其帮助查询原始登记地址。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到本人或本人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7)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扩展阅读:
亲属关系公证
兹证明XXX,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根据其档案记载,其亲属关系如下:
父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母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胞兄/弟/姐/妹: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XX(称谓),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国。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㈧ 我和父母都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怎么做亲属关系证明
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和父母未曾在同一户口的情况)上若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只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
现阶段,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用于证实亲属关系;对于父母跟本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户籍部门无法查询到亲属关系是有权不给予开具户籍证明。
因此公民只可以带上父母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出证明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8)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扩展阅读: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受理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7、临时身份证明。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8、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参考链接: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