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子女是公职人员的,双亲去世后必须火葬吗
这个是必训的,国家提倡火葬,公职人员要是不遵从,不发现没事,发现就要受到处分。。
B. 父母去世在火化那天子女们把花圈那到火场可以吗
根据火化场的要求,一般情况下,遗体和花圈一起送到火化场,遗体火化之后,在火化场指定地点焚烧花圈。
C. 子女保证对父母的生养死葬怎样写
对于父母的生养死葬,作为子女,我觉得不需要保证,凭自己本心善良。
D. 子女对再婚父母安葬问题有决定权吗
有决定权的,人死后全听子女的安排了
E. 父亲去世子女怎么守孝
三年内不办嫁娶喜事。直系子孙,即便定好了婚期也要更改,有的在老人弥留期间,匆匆把事情办了,还有个说法叫“冲喜”,办喜事能把老人的病灾冲走。还有的因各种原因等三年有困难,就在老人入土后立即办喜事,不贴“喜”字,不放鞭炮不听响(喇叭)。如果是后来要办喜事,也可以迁就着挂三个年头计算。
三年内正月十五不蒸灯。淮北有正月十五蒸面灯的习俗,面灯上分别捏出一到十二个褶子,对应着一年的十二个月,掀锅后,从灯里所蓄的蒸汽水推断月份的旱涝,预测年景。人在三年守孝期间,没有蒸灯的权利,但可以点灯。乡邻们用笼布包三个五个面灯送去,说给孩子点个灯吧。主人答谢。不在于几个面灯的价值,在于人家能想到自己,与自己共同怀念老人。人缘好的能收到数十上百盏面灯。
三年春节不贴门对子(春联)。过春节时,不贴门对子不听响。从门前过路的人一见便知这家有变故,也会为之叹惋,念一声:这家子老的去世了。到第三个春节可以贴黄色或蓝色门对子。亲属的门对子也有讲究,哥哥嫂子死,弟为幼,为长者执礼,大爷大娘死,其父为幼,自己父母健在也当执父母礼。弟弟弟妹死,兄为长,叔叔婶子死,若父母健在,其父为长,均可贴红色门对子。有时堂兄弟之间处理不当,也会反目。
三年没有好时运。说父母去世三年内做事不顺利,凡事要格外谨慎,不冒险,不经营大生意,不与人斗恶。这大概是因为心情极度悲伤,情绪不稳,做事易出差错。有时孝子与人斗恶,人们便用“三年没有好时运”相劝,孝子很容易接受,斗恶的对方也会谦让。
这些习俗,都是用来劝人恭敬父母,身教子孙,引导父慈子孝,使人伦有序,社会和谐,承载的是传统美德。虽然今天已是百无禁忌,而这些习俗依然在人们心中庄重地保留着,三年守孝的仪式虽然难以做到,而世人心中皆有三年之约。
F. 子女有权利不通知亲戚火化父母吗
有权利
G.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什么规定
民法总则
现行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H. 为什么人能承受父母去世而不能承受子女去世呢
每个人的生命里程都是单行道,没有往返。我们从出生的第一声啼哭开始,就在向未来的某一天的撒手人寰行进。所以,我们都主动或者被动地接受了一个事实:是个人,就要面对死亡。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植物,老去,死去,这是自然规律;但是正在生长的、蓬勃的生命突然被折断、早夭,那就是灾难!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给与的生命突然夭亡,等于是父母自己身体被活生生剜去了一大部分,而依然残存的,自然会痛苦万分!
I. 子女对父母遗产继承
建议找一个中间人,从侧面跟你哥哥提一下遗产继承问题,有可能他对男女继承权平等这个问题认识不足,没有考虑到你也应该得到相同的一份。另外从你父母生前一直跟哥哥一家生活在一起的角度考虑,不要过分追求平等,毕竟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如果你的生活还算可以,退一步又何妨。我老婆的弟弟没有自己的房子,如果继承了他父母的房子,按法律应该给我老婆一部分补偿,可我们有自己的房,钱也够花,所以也就不要了。你还是酌情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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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父母同意自已去世后火葬火化而子女却不同意怎么办
尊重父母旳想法,他们想旳比你们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