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苏城市户口的,两人都事业单位的,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二胎吗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奖励可以生二胎的
❷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可以生三胎吗
不可以。
国家现在开放二胎生育政策没有开放三胎生育政策,也没有政策规定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三胎。
所以不可以。
❸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是不是可以生两个孩子
因各地计生部门执行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定的地方条例,你最好去看看当地的地方条例。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都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是: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全国各地的规定基本差不多。
❹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几个孩子啊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个子女。
2,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规定。
3,以北京市规定为例,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要求包括: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十)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❺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能不能生两个孩子
可以的,参照下列婚姻法。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 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❻ 独生子女可以生2个子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如北京市的就如下: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另其它地方(大多数)的又有如下规定:
1.农村头胎是女孩的,四年以后可生第二胎;
2.领养的(原来不可生育,后经治疗康复),可生第二胎;
3.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生第二胎;
4.夫妻双方离婚后,可各自再生育;
当然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以上中的某条,是可以生第二胎的。
❼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要两个孩子吗
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如北京市的就如下: 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另其它地方(大多数)的又有如下规定: 1.农村头胎是女孩的,四年以后可生第二胎; 2.领养的(原来不可生育,后经治疗康复),可生第二胎; 3.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生第二胎; 4.夫妻双方离婚后,可各自再生育; 当然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以上中的某条,是可以生第二胎的。 您如果不放心,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如160信息台可以帮您解决生活中的所有问题,有些地方的114查号台也可以为民排优解难的。
❽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两个孩子吗
你是哪里的?各地都是按照地方上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来执行的,目前我专国大部属分省都可以的,如浙江的《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胎,但有需要四年后才能生第二个。具体我觉得你咨询一下当地的计生局或者乡镇计生办,他们会给你确切答复的。
另:我知道河南不可以
❾ 在江苏双方都是城镇户口独生子女可以生两个小孩吗
江苏省,双方都是独生子的,无论第一胎是男孩还是女孩
都可以再生一胎
不分城镇和农村
农村的面更宽,不是独生子女的符合条件也是可以生的
比如女方是农村户口,第一胎是女孩子的且男方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的,也可以生第2胎,
好多就不一一详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