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否需要公证
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是不需要公证。赠与之后,不可以无条件收回。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赠与不需要公证,但经过公证赠与不可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 赠与的法定撤销情形:(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赠与任意撤销的限制: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之后,是不可以无条件收回的。
(1)父母曾与子女财产公证书扩展阅读: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财产的返还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㈡ 父母财产公证子女夫妻要到场签字
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人,如果对自己财产做公证,只需要本人签字,
公证处
确认即可。
㈢ 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公证书是长期有效
房产赠予两人和房产证只有一个名字,两者并不冲突,不会影响公证书的效力
㈣ 请问子女与父母的财产公证
可以办理财产公证,相当于赠予
㈤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要公证吗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共同向一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赠与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赠与书、受赠书公证的,分别由赠与人、受赠人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赠与书、受赠书签订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如赠与的财产为不动产,也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房屋公证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房屋公证或者是遗产公证,都是为了对抗第三人的,因为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最高。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房产公证。
㈥ 老人和子女财产分配 写协议或是公正
分家协议书
协议方:
父:XXX ,身份证号码:xxx,电话:xxx,住址:xxx(以下简称甲方)
母:XXX ,身份证号码:xxx,电话:xxx,住址:xxx(以下简称乙方)
子:XXX ,身份证号码:xxx,电话:xxx,住址:xxx(以下简称丙方)
女:XXX,身份证号码:xxx,电话:xxx,住址:xxx(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XXX(最好请两位,一位是兄弟俩前辈,一位是兄弟俩小区领导。律师更好)
经过全家人协商,在xxx见证下,签订分家协议如下:
一、坐落在XX区XX小区住房(其他XXX、XXX等内容),归xxx所有;
二、坐落在XX区XX小区住房 (其他XXX、XXX等内容),归xxx所有;
三、(子女将来对父母的赡养方式。其他内容可以继续四、五......等)
本协议甲乙签字后即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x份,签字方人手一份,中间人一份。
签协议人:甲方(签字指印)乙方 (签字指印)丙、丁...... (签字指印)中间人(签字指印)
签协议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
1、家人的分家协议不需要公证(当然,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好。但公证需要花钱的);
2、父母子女(不含孙辈、儿媳、女婿)有多少人都要参加签字,未成年人可以由父母(监护人)代签;
3、分家所涉及财产等内容越详细越好;
4、涉及数字用大写。
㈦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财产公证流程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财产公证流程
(1)、申请: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对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3)、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性环节。
审查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要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章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4)、出证:
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出具公证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的身份真实、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格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证明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
4)公证程序合法
㈧ 父母健在、部分儿女想做财产公证可以吗
父母健在,父母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不是遗产,儿女也谈不上继承,所以不可以到公证处办专理公证。
针对父属母去世后财产的分割问题,可以由父母立书面遗嘱确定,书面遗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㈨ 父母和子女财产公证吗
这个如果有必要可以公证的
本身公证就是希望在大家同意的情况下
对于财产的一种约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