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办计划生育奖励金的申请书怎么写 求格式
(一)依据: 《苏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实施方案》 (二)条件: 1、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农民 2、年满60周岁,未育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农民夫妇 (三)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结婚证 5.土地承包经营证书或由社区、村出具农村居民认定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填写《苏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社区、村领取或苏州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向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附规定材料。 2、审议。社区(村)委员会审议,提出拟上报奖励名单,提交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讨论通过的名单在社区(村)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签署社区(村)意见,于每年8月15日前上报街道(镇)。 3、审核。街道(镇)对申请人资料审核,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各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4、审定。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核确认后,将奖励名册印发至社区(村),于每年9月15日前在各社区(村)公示10天。 (五)受理单位:申领人户籍地社区(村)
⑵ 独生子女补助金申请书
独生子女来补助金申请书
________计生自办:
我叫______,今年______岁,男,身份证号________,现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
____年____月____日,我和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下一男/女孩,取名________。
为响应国家号召,经我和妻子______商量,我们终身就只要这一个孩子,现特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望批准为盼。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深圳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变更表扩展阅读
一、办理条件:生育独生子女的父母,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
二、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证》、《存档卡》
三、办理流程:
1、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男女双方各自存入档案一份,出示《存档卡》。
2、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3、将证明的下联交给以个人存档的人员,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