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孩子是否有权拒绝父母一方的探望
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探望权纠纷最大的问题是执行。尽管《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提起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由于探望权涉及人身,无法直接予以强制执行。而且,对子女探望权判决或裁定的强制执行不利于被探望子女的身心健康。依新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衡量父或母探望行为的根本标准。
『贰』 探望父母是子女的一种义务还是一种权利
是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方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回第十八条:家庭答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叁』 看望子女遭冷落作文
父母爱儿女,但却不能让儿女无条接受。比如父母悄悄去看女儿,本来应该事先和女儿沟通,女儿已经和同学约好,那就无妨让女儿快乐前去,或是征得女儿同意和他们一起游玩,而不是利用父母的“爱”,让女儿爽约同学陪自己。同样,父亲专程去看女儿,固然可喜,但在以往,父亲总是批评女儿,女儿巴不得离开父亲,自然对于父亲的探望没有多少欣喜。
当家庭的感情不再融洽时,不要总想去指责对方,也不要觉得自己付出了爱,就该获得回报。父母和儿女之间的爱是纯真的,但这种感情虽然是“天然”的,是与生俱来的,但却需要“沟通”和理解来浇灌。如果父母在女儿小的时候就注重沟通,经常能够获得爱的回报,那么女儿读大学之后,这种感情仍然不变。如果以前没有多少融洽,期望读了大学之后突然之间变得很好,这几乎也是不可能的。
父母探望独生女儿遭冷落,作父母的,自然觉得委屈,但首先要问问自己,是否从小培养了女儿感恩意识,是否给予女儿足够的尊重,是否和女儿有足够的沟通,更重要的是,不要以为生了孩子、养了孩子,对孩子的爱索取就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是这样,早晚会被儿女嫌弃;作为儿女的,也应该反思,对于父母的关爱是否太少了。如果现在不陪陪父母,当父母离世之后,想要陪也没有办法。与其将来后悔,不如从现在开始多些爱父母。
父母和儿女之间有矛盾非常正常。只是希望子女尚小的家长,早早及时补上这一课。学会多些理解和尊重子女,让他们从小在理解与尊重的环境中成长,或许像《我们如此深爱儿女,他们为何不“爱”我们?》一文中所提及的亲子现实,不会在更多的家庭再度上演。
『肆』 成年子女探望父母,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可以被剥夺
目前在法律上是没有关于成年子女探视父母的规定。不过从亲属法的角度看,干涉你探望你父母无疑是对你亲权的干涉。因此法院应当受理才是符合法律基本精神的
『伍』 父母来到子女所在的城市却没有看望子女意味什么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专)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
『陆』 如果有一天,法律上有这样的一个规定,子女每年都要定期回家探望自己的父母,如果没有就要做到,就要受到
不太好,但是有效果。现在法律规定了常回家看看,但没有制裁的措施,可能还在构思吧。
『柒』 子女多长时间不回家探望父母是犯罪
《老抄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如果子女长时间不回家或拒绝回家看望的,老年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回家看看。
『捌』 父母拒绝被探视是否合法
按现行法律的规定,应当是允许的。
1、法律规定,子女有探视父母的义务,反之,对于父母来说,要求子女探视是一种权利。而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2、现行的法律规定也有不尽合理之处。事实上,对于探视父母,其实也是子女的一种情感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父母拒绝子女探视,对子女也是一种伤害。但按目前法律规定而言,父母拒绝是可以的,并不违法。
『玖』 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拒绝对方父母探视孩子
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后,因探视权受阻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应该提交诉状和双方有关探视权的约定或双方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据、双方及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等。